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
杜全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杜全胜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
刘春梅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兆彬同志任区人民政府粮食办公室主任(兼);
刘恩艳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莉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胡国权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郝印杰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龙柱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广山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树军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戴宝军同志任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付强同志任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潘维军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艳群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忠玉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杨德宝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到2019年9月期满);
李金仓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富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洪刚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到2019年6月期满);
秦景华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双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孟庆安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
刘凤春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兼);
赵明显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薛小青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刘永华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军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希兴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谢长杰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颜明同志任区体育局局长(兼)、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兼);
孟庆龙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洪斌同志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程俊敏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王玉莉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大远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史宝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庆志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玉水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士锦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景伟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韩颖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士凯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范星云同志任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伊学平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民防办公室主任(兼);
杨立新同志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王丽娜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
葛汝祯同志任区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兼);
郑忆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刘富新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孙宝春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刘占江同志任长青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赵海明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区人民政府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商务委员会、区旅游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区环境保护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文化体育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成员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