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北闸口镇月桥村 前进村八里台镇西小站村 双桥河镇西官房村
小站镇操场河村片区等五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北闸口镇人民政府、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小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北闸口镇关于报批〈津南区北闸口镇月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北闸口政报〔2022〕35号)、《北闸口镇关于报批〈津南区北闸口镇前进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北闸口政报〔2022〕36号)、《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关于西小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申请审批的请示》(八里台政报〔2022〕38号)、《关于报请审批〈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西官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双桥河政报〔2022〕14号)、《小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津南区小站镇操场河村、会馆村等五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申请审批的请示》(小站政报〔202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北闸口镇月桥村、前进村,八里台镇西小站村,双桥河镇西官房村,小站镇操场河村片区等五村村
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待村庄规划批复后,将管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二、要加强与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你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的落实。
三、村庄规划编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落实绿色生态屏障区管控要求。
四、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如确需修改,需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规划修改程序。
五、规划由文本、图件、表格、规划数据库及批文和附件组成,五个部分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批复。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