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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津南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津南区养殖水域
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津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8〕30号)。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