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等11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21〕2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经完成决策的,承办单位应当自目录印发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对于尚未完成决策的,应当自完成决策之日起十日内,整理好卷宗送区司法局审核。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05 |
2 |
制定《津南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 |
区交通运输局 |
2022.05 |
3 |
编制《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涉及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规划修改方案 |
规划资源分局 |
2022.06 |
4 |
编制《津南区2021-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2.06 |
5 |
制定《津南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2.07 |
6 |
制定《津南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妇联 |
2022.07 |
7 |
制定《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08 |
8 |
制定《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