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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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47279/2023-000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办发〔2023〕13号
主    题 :
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津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3612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加快本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促进有效投资、扩大内需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天津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津政办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聚焦重点、统筹施策、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工作目标

在全面摸清全区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规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开展全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确定更新改造对象范围

1燃气管道和设施。1燃气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4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2其他管道和设施。1供水管道和设施。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以镀锌管道为主的居民户内劣质管道运行年限满30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及闸阀等附属设施影响供水水质、水压和漏水多发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2排水管道。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3供热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的管道存在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其他管道。

落实更新改造标准

立足全面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保障安全、满足需求严格落实市级相关部门确定的本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更新改造标准。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事故能力。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标准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镇,各专业经营单位

开展管道和设施普查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道普查以及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全面摸清本区燃气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按照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要求进行数据调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225要求推动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评估确定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街镇,各专业经营单位

落实更新改造方案

严格落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本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我区工作任务,促进城市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

加快管道和设施改造

1燃气管网改造。2022年我区已开展燃气管道和设施普查、评估工作已完成运行年限满20年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改造11.6公里。2023年计划完成市政及庭院管道改造任务35公里、完成立管改造13.4公里。2024年持续开展改造工作,至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各专业经营单位

2供热管网改造。2022年已开展集中供热管网的普查、评估工作。2023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9.6公里。2024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3.54公里。2025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6.2公里。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各专业经营单位

3供水管网改造。2022年已完成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普查、评估工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确项目清单已完成供水管网改造9.76公里。2023年计划改造供水管线14.26公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各专业经营单位

4排水管网改造。积极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津南区合流制改造项目,2022年已完成排水管网改造16.2公里。2023年计划改造排水管网77.1公里。2024年计划改造排水管网8.2公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街镇,各专业经营单位

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全市统筹的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平台以监测预警燃气爆炸风险为切入点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燃气、供热等城市安全隐患的及时感知、早期预警和高效应对建设完善全区地下管网和地上危险源、承灾体、重点防护目标三维建模;配合市级部门将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及普查信息一并接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网信办,各街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燃气窨井、燃气厂站、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空间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部位布设可燃气体监测仪将监测数据接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燃气管道运行监测联动预警。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

严格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各专业经营单位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各专业经营单位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各镇街,各专业经营单位

三、配套政策

落实各方单位出资责任

专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责任单位各专业经营单位区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老化更新改造资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将符合条件的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不得违规举债融资用于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街镇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镇

加大融资保障

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大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燃气管道等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发展改革委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各街镇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加快项目审批

精简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计划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直接办理规划、用地、占路等审批手续鼓励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公安津南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交通运输管理,各街镇保障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轨道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的交叉施工进度组织各产权单位简化内部程序配合做好设施切改和保护。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鼓励并加快准规模较大、监管体系健全的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各燃气企业

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配合市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

按照《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落实市级部门出台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配合完善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统一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严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加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管。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各专业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在更新改造过程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各街镇支持燃气行业兼并重组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地下管线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加强燃气管道等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按照《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违建拆除执法积极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

四、保障体系

加强协调推动

成立本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协调机制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牵头人成员单位包括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公安津南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燃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组织实施

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建立政府统筹、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各类地下管道建设改造等的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把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主动释放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镇街、社区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争取居民理解和配合破解入户难题。各有关方面要加大对优秀项目案例宣传提高社会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积极支持。

加快项目推进

各专业经营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各行业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实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有效减少交通阻断。各责任单位要通力配合做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

加强技术支撑

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提升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行水平。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市管道安全保障与灾害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

加强督促落实

将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纳入本区“十四五”重大工程。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督促专业经营单位,加快制定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做好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建立监督评价通报制度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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