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津南区在环境保护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 交通 规划资源等执法领域
开展前端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南区在环境保护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 交通 规划资源等执法领域开展前端服务的指导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8月1日
津南区在环境保护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 交通 规划资源等执法领域
开展前端服务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和增进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我区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规划资源5个执法领域开展前端服务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前端服务,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教育指导为先,柔性措施与刚性执法并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企业获得感满足感,为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前端服务理念全面树立。通过积极推行执法前端服务工作,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在前端服务理念的指导下,探索建立“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机制,变“直接处罚”为“前端服务”和“末端处罚”,做到普法在前、提醒在前、检查在前、交底在前,实现服务更优质、执法更精准。
(三)行政执法社会效果显著提升。通过开展前端服务,既保障严格执法,正确适用法律,同时又全面权衡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和行政目的。把文明和服务贯穿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有效减缓执法对立,形成执法良性互动,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效果。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前端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得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符合法定职责和职能范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前端服务,应当综合行政目的、具体情况和执法成效,紧密联系本领域、本系统实际,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充分考虑企业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三)适当性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前端服务,应选择必要、适当的方式,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前端服务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前端服务为由而疏于或放弃自身的监管职责。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前端服务,应当做到程序简明、方法灵活、工作高效,强化主动服务、效率优先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前端服务的依据、内容、方式、程序及其权利义务等信息应依法公开,依法保障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适用范围
在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规划资源等执法领域探索建立“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规划资源分局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体检式”监管+“诊疗式”执法具体操作细则,明确执法方式和监管内容,鼓励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前端服务相关配套文件。
五、实施方式
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同时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开展,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其他方式实施前端服务,督促、引导或鼓励企业有效预防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
(一)强化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行业法律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送法进企业,切实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实现企业经营违法风险的源头治理。
(二)起草制度模板。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组织执法人员、专家等组成的涉企前端服务专家库,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起草企业合法经营管理制度模板,帮助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违法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减少企业经营违法风险。
(三)制定体检清单。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结合部门法规和执法经验,针对企业经营中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制定风险清单并送达辖区内企业,帮助企业有效管控日常经营中的违法风险,提升执法质效。
(四)重大隐患交底。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结合部门规定,确定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及处置方案,通过日常执法、集中约谈等方式向企业交底,警示其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风险隐患,可以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约谈。
(五)专家现场会诊。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或企业申请,组织专家、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现场会诊,对企业经营的违法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做出全面评估,形成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会诊报告”,帮助企业防微杜渐,切实减少企业日常风险恶化为严重事故可能性。
(六)助力企业整改。根据日常开展前端服务的实际情况,对于确实存在经营违规风险的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在与企业充分沟通后,可以协助企业拟定一站式整改方案,列明风险明细和整改标准,助力企业实现整改一步到位,及时高效消除企业违法隐患。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执法机关可以采取提供专家智力支持或相关技术支持等方式,协助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七)完善政企沟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回访,了解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征求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邀请企业对行政执法机关前端服务质量进行打分,不断完善政企沟通渠道,营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八)探索专家共享。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充分挖掘部门、行业专家智库潜力,针对部分中小企业不具备聘请专家条件的问题,采取定期组织专家答疑、搭建好多企共聘专家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专家人才库作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智力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推行前端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推进前端服务工作,把推行“前端服务”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做到常抓不懈,确保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定期调查研判,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推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科学推进;要落实责任制,将推行前端服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氛围营造。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实施行政前端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前端服务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前端服务推行工作长期坚持,不断提高。要加大对前端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