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名    称 :
关于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12N/2020-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台政字[2004]3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现将区劳动和保障局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 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镇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三产办公室及园区管委会,以便做好督察工作。各单位检查情况于八月二十五日前汇总报镇劳动保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及工业园区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现将区劳动和保障局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镇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三产办公室及园区管委会,以便做好督察工作。各单位检查情况于 八月二十五日前 汇总报镇劳动保障办公室。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2004 819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