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政字[2009]119号
关于搞好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津政发[2009]44号 )和津南区人民政府2009年征兵命令,现将我镇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征兵任务分配
区政府下达我镇征兵任务为18名,根据各村预征对象上站体检、政审、文审情况,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镇政府将适时调整各村任务分配数。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严格控制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职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七、实施计划
根据区征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今冬征兵工作从2009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月20日结束,分为七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31日前)
调整镇、村两级征兵领导小组,组建征兵办公室,并集中办公,明确工作职责和制度;研究工作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召开镇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大会,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本镇征兵任务;组织征兵工作人员对以《征兵工作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培训;掌握预征对象情况,摸清兵员底数。
(二)宣传发动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全镇掀起征兵工作宣传教育的热潮;主要领导深入到户、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各村要发动和组织适龄青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镇征兵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名青年。预征对象下发《征兵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工作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以各村为单位,组织男性预征对象到区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此阶段工作重点是对应征对象逐人逐项严格把关,确保为部队输送身体素质全面合格的青年。
(四)政审工作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区域联审,重点做好人户分离,长期外出人员的外调取证工作,并配合接兵部队预定新兵进行家访调查,逐人逐事搞好核查,大力宣传征兵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突出典型。
(五)审批定兵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
区、镇征兵办协调各接兵部队,逐批进行审批定兵,办理新兵各种入伍手续、发放军装,搞好新兵档案的填写和移交,做好新兵起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输送新兵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
按照新兵运输计划,各村组织好新兵活动。在送兵活动中,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欢送仪式,营造当兵光荣的良好氛围。
(七)总结工作阶段(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20日)
各村要做好征兵工作总结和上报镇征兵办有关报表材料。
八、集体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征兵工作领导力度)
各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的重要工作,列入党总支(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村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亲自抓,具体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征兵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村要周密计划和实施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征兵情况,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增大舆论监督,深入细致的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在征兵的各个阶段,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形成支持军队建设、激发优秀青年踊跃报名应征入伍的良好氛围。重点搞好“三个教育”、开展“三个活动”。搞好“三个教育”,即:结合征兵不同阶段,适龄青年和家长反映出的思想问题,搞好思想引导。征兵报名阶段,着重围绕增强国防观念这个主题,深入搞好依法服兵役教育;体检阶段,在上站青年中深入搞好“弘扬爱国参军传统”教育;审批定兵阶段,在预定新兵中深入搞好“端正入伍动机”教育,结合全区欢送新兵活动,各村也相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欢送新兵活动。
(三)大力加强征兵工作的廉政建设
要自觉遵守征兵工作“八不准”。各级领导做到“十不”,即:不许愿、不说情、不送条子、不讲情面、不向兵役机关施加压力、不降低标准、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吃请、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征兵工作人员要管住、管好自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开后门、不以权谋私。要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四公开”,即:政策规定公开、标准条件公开、征兵条件公开、征兵程序公开、定兵结果公开,以公开保证公证。
(四)按照《兵役法》的规定,从严执行征兵政策规定
征兵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的一件大事,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征集新兵的条件、标准都做了一定的调整,新政策、新规定、新情况多了,给我们的征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村要把好“四关”即:政治、文化、身体、年龄关,并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抓好“四个环节”,即:预选考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凡未经武装部预选推荐的一律不准上站体检。新兵政审要坚持三级政审。区域联审制度,认真搞好人户分离、长期外出青年的政审,切实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对直系亲属政治有问题或受治安处罚的,从严掌握,尤其是对参加“法轮功”练习的不予征集。要把住定兵关,坚持集体定兵,择优录取,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
(五)落实优抚待遇,解除义务兵的后顾之忧
义务兵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是搞好征兵工作,保证兵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确保我镇义务兵优待金,并做到当年兑现。绝不能降低标准,更不能拖欠优待金、拒收退伍军人。
(六)大力开展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
依据上级的要求,各村征兵工作要达到“八无”、“四满意”的目标。“八无”,即:无政治退兵、无身体退兵、五弄虚作假、无完不成任务、无违法乱纪、无乱写信告状、无不团结现象、无遗留问题。“四满意”,即:新兵本人满意、新兵家长满意、接兵部队满意。各级领导满意。通过开展征兵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争相创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征兵任务的工作干劲,圆满完成我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