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台安办字〔2013〕6号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安委会决定从4月初至5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压减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我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的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2013年4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
(二)活动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内全面开展。特别是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学校、冶金有色、非煤矿山、农业机械、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水利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安委会牵头,成立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陈世忠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杨学文、盛利义、陈瑞峰、胡斌、赵海明、李树国、高国利、李振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运管站、企管部、安监站、三产办、教委、建委、文化站、金台公司、各村村委会主任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二)职责分工
1、安监站: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品储运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泰达企管部:负责泰达园区内企业、职工公寓的安全生产检查。
3、园区企管部:负责八里台工业园区、潘家洼工业园区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开展村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4、基础设施部(泰达建设部):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5、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治理各类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
6、运管站:负责对全镇道路交通领域、危化品运输、农用机械、加油站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7、文化站:负责镇域内所有网吧、居住小区的文体设施、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监管。
8、建委:负责协调监管还迁区建筑工地、建筑工人生活区的安全检查工作
9、建筑公司:负责本公司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0、拆迁办:负责拆迁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
11、三产办:负责对全镇第三产业生产经营单位、商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12、教委:负责对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车、教育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13、金台公司:负责建成区内电梯、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14、各村村委会:负责本村区域内各类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出租厂房、空闲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
时间节点和具体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5日)
各村、镇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4月6日至5月中旬)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共性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制、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况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闲置厂房(场所)出租、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工艺的使用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 特殊作业管理情况。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煤气作业等危险工作审批及监护措施以及预防硫化氢中毒、防煤气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专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3.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重大风险点位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5.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6.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7.学校:落实校舍安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安全情况。
15.水利:加强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的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行业领域的特点确定出各自开展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三)跟踪督查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所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对上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责任要逐级包保,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关闭责任逐项包保到人。各村、镇职能部门要在5月31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镇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部署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组织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要建立每周调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主要领导每周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坚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村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无主管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检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每年要利用2到3个月份的时间集中开展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简报、横幅、标语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村、镇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按照时间节点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联 系 人: 时维利
联系电话: 28208992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