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里台镇关于在全镇开展治理殡葬陋习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提高全镇的文明程度,建设美丽八里台,现结合实际就全镇殡葬管理、治理丧葬陋俗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社会管理、建设美丽八里台为重点,以倡导文明新风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立科学、文明、节俭、健康、环保、生态的生活方式,净化环境,文明举丧,努力建设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美丽八里台。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治理丧葬陋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世忠
副组长:朱庆兰
成 员: 陈瑞锋、赵海明、宋宝芝、韩金城、高瑞文
孙学军
成员单位:宣传办、财政所、民政办、社区办、物业办、市容办、执法队、教委、八里台派出所、双闸派出所、各村(居)委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办。
三、工作职责
1、镇移风易俗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项相关政策,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开展工作;处理理事会重大事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和补充机构成员。
2、镇宣传办负责制定宣传方案,教育引导镇党员干部发挥正能量,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从亲戚朋友做起,带头破除丧葬陋习,从而带动和影响周边群众自觉的遵守,共同维护优良环境,共同创建美好家园。
3、镇民政办负责镇、村居白事理事会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监督村(居)委会丧事治理全过程。制定对丧事服务人员的管理办法。
4、物业办、市容环卫办负责当辖区发生殡葬事宜时,保证场地卫生的清扫和保洁及对周边设施的保护。
5、镇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严重违背《实施方案》的,并与理事会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人员,进行传唤、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6、镇执法队负责对违反《实施方案》为丧主提供违禁服务用品的,在丧事后予以没收。
7、镇教委负责配合党办,通过“大手拉小手”、家长会等形式,搞好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8、各村(居)领导小组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党员、干部、团员、群众的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的宣传和教育,确保不出现白事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同时对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祭扫活动进行巡查劝导。
9、各村(居)理事会负责具体执行《实施方案》,全程做好服务。镇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会,通报白事办理情况。
10、各村(居)委会要在白事发生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
四、丧事管理
1、各村(居)辖区内发生丧事事宜时,村(居)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员及服务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与丧主签订《节俭文明环保办理丧事保证书》,实施全程管理、服务。
2、镇民政办对丧事实行全程监督。
3、严禁在丧事办理过程中进行搭台唱戏、吹打念经、旗锣伞扇、请陪哭等迷信活动。播放哀乐的要控制音量,以不扰民为准。
4、严禁在丧事过程中燃放“开天雷”、“礼花炮”、“二踢脚”等,沿路禁止燃放鞭炮。
5、严禁出殡抛撒纸钱。
6、严禁在办理丧事过程中,破坏周边环境和公共设施,要保护绿地和环境卫生,杜绝乱泼乱倒。
7、在丧事过程中提倡佩戴青纱、白花。
五、工作要求
1、为有效遏制丧葬陋俗,镇将殡葬工作纳入对村(居)工作的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
2、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责任分工和方案,成立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立白事理事会。切实发挥好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和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加强宣传、具体实施、保证做到“四严禁”。
3、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理事会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本镇从事丧事服务的,要严格遵守本方案有关规定。
4、各村(居)委会要将本方案传达到辖区内的每户村(居)民中,村(居)民的知晓率要达到100%。
5、各村(居)委会于2014年4月1日前将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立白事理事会名单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