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名    称 :
北闸口镇关于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20H/2020-0014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政字[2009]19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北闸口镇关于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

实施办法


为稳定计生干部队伍,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的选拔,聘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区管、镇聘、村用”的用人机制,根据区计生委《关于建立津南区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此实施办法。

   一、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的配备

每个村按300名育龄妇女配备1名计划生育干部的比例确定计划生育专干职数。特殊村可按本村实际情况增配计划生育干部。

二、对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实行“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

(一)、区管: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岗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监督村专干工资的落实。

   (二)、镇聘:由镇计生办按照北政字[2009]18号文件公开选拔,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并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为三年,聘期届满,经镇计生办考核,称职的可重新续聘,续聘年龄掌握在不超过50周岁。

   (三)、村用:根据镇村制定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由镇村两级对选聘的计生专干进行年度考核。

三、村级计生干部的工资待遇

 (一)、 村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不低于村主任工资的80%,一般不低于750元;绩效工资根据镇制定的考核标准,按考核结果兑现当年绩效工资。如村所定工资标准高于统筹发放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由村划拨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统一发放。

(二)、村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额,由村每年年初一次性划拨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按月发放。镇计生办把专干工资额发放情况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各村反馈一次。

四、岗位管理

(一)、根据区政府的通知精神,区计生委负责村专干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定期组织村专干参加市、区、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每年年初对在岗人员进行业务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对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镇计生办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日常管理和业绩评定工作。

(三)、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专干,镇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3、提供虚假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4、利用职权包庇子女,亲属政策外生育的。

5、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6、发生计划外出生及计划外怀孕瞒、漏报。

五、考核

(一)、在区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镇计生办组织对各村专干进行年度百分绩效考核。按每个工作人员每月综合得分,确定年终综合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档村(90分以上)、二档村(80分-90分以下)、三档村(60分以上—80分以下)、不达标(60分以下)。检查考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区计生委备案,按区政府要求,区计生委每半年要对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二)、对考核优秀的村专干,镇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优秀的,同时被评为区级“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专干,区、镇分别给予奖励,款项由区镇财政拨付。对考核优秀的人员优先续聘。

六、离职保障

(一)、范围:对连续担任六年及以上且不在两委班子任职的村计生专干,年满55周岁开始享受离职待遇,在职期间年终考核不达标的村专干和已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不享受离职待遇。

(二)、标准:按村正职退休生活补贴标准60%计算(参照南党字[2004]29号),即:连续任职满六年的每月补贴126元;累计任职满6年以上至9年的每月补贴180元;累计任职九年以上至十二年的,每月补贴234元;累计十二年以上至二十年的每月补贴288元;累计任职二十年以上至三十年的,每月补贴360元;累计任职三十年以上的每月补贴435元。

(三)、自文件执行之日起,对已不在现岗但符合以上条件的村专干,参照离职保障标准一次性给予一年的补贴。

(四)、经费渠道:镇、村各担负二分之一。

(五)、公示:享受离职保障人员和参照离职保障人员须经公示。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回并取消保障待遇同时追究所在村的主要领导责任。

七、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〇〇九年五月六



主题词:计生干部  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