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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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吸取“7.22”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严防硫化氢中毒全面开展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20H/2020-0016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政字〔2010〕3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吸取“7.22”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严防硫化氢中毒全面

开展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

7月22日,在天津联通公司河东分局公司卫国道分局院内,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9人中毒送医院抢救。7月27日,我区某食品厂院内污水井排污施工中,造成4人急性中毒,因救治及时未造成伤亡。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高湿,是硫化氢中毒事故高发时段,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硫化氢中毒的防范工作,立即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全面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容易产生硫化氢的部位要严防死守、全面排查,要认真落实到单位、到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隐患,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对涉及产生硫化氢的相关单位和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掌握自救、互救方法。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快速检测仪器,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中要有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

(四)建立专业队伍,完善作业报备制度。在进行清淤作业前,要向相关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对作业场所有毒气体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职业卫生的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硫化氢作业的备案工作。全面检查在辖区或行业内进行硫化氢作业的场所、人员以及管理的安全状况,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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