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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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北闸口镇进一步开展清缴问题乳粉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20H/2020-0017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政字[2010]3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印发北闸口镇进一步开展清缴问题乳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津南食安[2010]3号文件精神,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部署和镇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清缴问题奶粉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乳粉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行政区域、本监管环节清缴问题乳粉工作计划,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清缴问题乳粉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在清缴问题乳粉工作期间不认真清缴、敷衍了事、失职渎职、瞒报漏报而导致出现问题乳粉的,将逐级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做好宣传教育,促使主动上缴

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好此次清缴问题乳粉工作宣传的尺度,本着既要做到公开透明,又要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明确主动上缴的期限和政策界限,督促仍持有2008年应销毁而未销毁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检验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的企业和个人主动上缴,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要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将清查收缴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所有乳品生产经营者。

三、突出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收缴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乳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批发商、经销人、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对可能藏匿问题乳粉的仓库、民房等进行重点清查。特别要将已发现过问题乳粉的地方作为本次清查收缴的重点,对清缴过程要进行文字、影像记录,留档备查。

四、畅通举报渠道,公开奖励办法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公开奖励办法。对各类举报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举报属实的,要安排专项经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五、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发现问题乳粉线索的,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同时要第一时间通报镇政府,不得延误; 清缴问题乳粉期间,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周一上午9:00前向镇食安办报送前一周清缴问题乳粉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



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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