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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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搞好201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20H/2020-0019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政字[2011]2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北政字[2011]28号



关于搞好201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扎实搞好我区兵役登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冬征兵任务,依据津南区征兵办公室《二○一一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津南征〔2011〕2号)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实施我区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警备区《关于做好201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调查摸底、依法登记、确定对象、跟踪管理、注重质量、确保应征的基本思路,扎实抓好兵役登记工作落实,切实摸清适龄公民的分布及政治、身体情况,准确掌握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数质量,打牢年度征兵工作的基础。

二、时间和对象

今年我区的兵役登记工作,自7月8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登记对象为: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2周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高职高专、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登记年龄分别放宽至23、24周岁;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如本人自愿也可登记。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员不登记;服过现役的、公检法司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登记;被司法机关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以及正在劳教的公民暂不登记。

三、工作方法

一是在搞好组织计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入户走访等多种手段,进行兵役法规宣传,明确登记时间、地点、对象和要求;二是召开会议,学习掌握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安排部署工作,完成预分预征对象任务;三是采取固定设站和流动设站相结合的方法设立好登记站;四是搞好调查摸底,切实摸清本单位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五是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对适龄青年进行政治初审、身体目测、查验户籍、身份证、毕业证等,弄清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认真进行核对统计,编报花名册。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是完成征兵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保证新兵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基层武装部要把兵役登记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建立健全兵役登记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按时展开工作,要积极应对“当兵冷”、“征兵难”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兵役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兵役登记结束后,各兵役登记工作组织机构应及时转为征兵工作组织机构,并做好冬季征兵的准备工作。7月底前各单位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报区征兵办公室。

(二)要搞好宣传发动。各级要会同宣传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兵役登记咨询站、兵役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兵役法规宣传,要保证村庄、社区、学校以及人口密集地有横幅、有板报、有通告等,区征兵办届时将对各镇宣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

(三)要选准预征对象。各单位要严格预征对象选拔程序,搞好初审、初检,尤其要把好年龄关,坚决杜绝将高中未毕业且不满18周岁的青年确定为预征对象,切实把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要求参军的学生,尤其是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告知其参加征兵报名、体检的有关事项。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高中以上毕业生,区征兵办将会同院校组织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发放给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征对象档案资料,加强管理教育,切实做到“五清”:即预征对象的实际年龄清、文化程度清、家庭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身体情况清。

(四)要加强检查监督。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基层各登记站点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各单位确定的预征对象数量不得低于上年度征集任务的3倍,要尽量提高预征对象中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预征对象确定后,各单位要将名单面向院校和社会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日。对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征集条件的,要取消预征对象资格。区征兵办将对各单位预征对象确定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30%,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讲评。

(五)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花名册于2011年7月22日前报镇武装部。

      


                 一一年七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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