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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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北闸口镇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20H/2020-0019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政字【2016】30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北政字[2016]30号

 

北闸口镇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镇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改善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为目标,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全面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进一步加强我镇“瘦肉精”监管工作,扩大“瘦肉精”监管面积,严格屠宰环节监管,提高出栏生猪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用限用农药目录、农药化肥安全使用常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为重点内容,积极采取巡回宣讲、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讲国家产业政策,宣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宣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导说服群众,把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设思路,不断健全完善镇、村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立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中心,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镇食品安全监管所为骨干,覆盖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测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地准出、产品追溯和市场准入”四项监管制度,确保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9%以上。

(三)全力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切实净化产地环境。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源头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资市场检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镇食品安全监管所要重点检查无证销售禁限用的高剧毒农药,追踪调查农作物上使用高剧毒农药的具体情况。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规范农业生产行为。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总体部署,把农业生产标准化放到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加快有机农产品镇和无公害农产品镇建设步伐。镇农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从生产过程控制入手,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技术标准规范生产行为,建立生产档案,推进农业标准化覆盖率逐年提高,抓好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全镇各级农业园区、日光温室集中连片小区和已认定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要率先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月巡回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和出栏家畜“瘦肉精”检测情况等养殖档案记录是否规范。规范检疫员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我镇政府和动物防疫中心站制定了瘦肉精检测管理办法,要求防疫人员按管理规定执行瘦肉精检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做好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镇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按照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要按照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要求,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专项整治。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镇畜牧兽医站等镇属相关单位要针对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拉网式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领域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产品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产品消费者的安全。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镇食品安全监管所、镇畜牧兽医站等镇属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便于领导小组决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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