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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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届“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39E/2020-002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0〕26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届   “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风尚,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津规自森保发[2020]79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爱鸟新时代,共建好生态。时间是412-418日。现将《葛沽镇第39爱鸟周活动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葛沽镇第39届“爱鸟周”活动工作行动方案    

                                                                        2020414    

葛沽镇第39届“爱鸟周”活动    

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风尚,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津规自森保发[2020]79)、《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天津市第39爱鸟周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工作行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爱鸟新时代,共建好生态    

二、活动时间    

2020412-18    

三、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市人大、市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三)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和疫源疫病防控常识    

、工作要求    

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严格依法做好保护工作。从412日-18日,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1周的爱鸟周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对村庄、空置厂房、农民合作社、交易市场、餐馆饭店、以及驯养繁殖场所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重点    

打击非法养殖、出售、收购、利用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附录和附录动物、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动物名录所列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非法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直播食用、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餐馆、饭店、药店、医院等非法食用受保护野生动物、非法出售野生动物药品,集贸市场非法买卖受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打击非法运输、邮寄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收缴鸟网、诱鸟器、猎套、毒饵等非法捕猎工具。    

、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葛沽镇第39爱鸟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刘艳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齐俊敏、陈希云、张双林、吴英华、胡振刚、张俊芳、张宏、梁玉娟、谢翊、邱长皓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打击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及上报工作。成员单位包括:镇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党建办(网信)、党建办(宣传)经济发展办(三产)、经济发展办(安监)、公共服务办(卫计)、镇派出所、执法队、公共管理办(市容环境)、各村居。    

(二)成员单位组织分工    

1.镇农服中心执法队负责对高速公路、河道、道路、天津大道等片林、绿化带进行排查。    

2.经济发展办三产安监负责对饭店、药店、快递公司等场所进行排查。如发现有进行鸟类食用(重点排查饭店)、猎捕饲养、贩卖(重点排查药店)及运输(重点排查快递公司)的商铺等经营场所立即进行取缔关停,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个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市场监管所、公共管理办市容环境:负责对镇域内的集贸市场、超市进行排查,如发现有进行鸟类贩卖和活禽宰杀的经营摊位立即进行取缔关停,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个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镇派出所负责查处涉及野生动物和破坏鸟类栖息的违法犯罪案件,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5.党建办(宣传)和(网信)责保护野生动物和第39爱鸟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古镇新韵魅力葛沽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天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第39爱鸟周,提高全镇人民对野生动物保护及鸟类保护的意识。打击非法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直播食用、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6.公共服务办卫计:负责向群众进行疫源疫病防疫常识的讲解,普及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劝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各村、各社区居委会落实责任,完成好辖区内的各项排查和宣传任务,进行日常巡查,有台账,有工作照片。    

、工作措施    

(一)我镇要肩负起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一线指挥,成立工作组,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责任到人,巡查到位,确保辖区内无空白点。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通过悬挂布标、埋置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维护良好自然生态。    

八、举报监督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现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广大群众如发现任何危害野生动物及鸟类的违法行为,欢迎举报。    

联系人:孙金福、郭晨旭    

联系电话:(02228690055    

电子邮箱:jnqggz24@tj.gov.cn    

地址:葛沽镇人民政府(葛沽镇创意中心三楼农服中心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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