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沽镇2021年农药监管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药监管工作,落实我镇有关农药监督执法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农资销售情况,确保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以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前提,以强化农药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使农药安全使用水平大幅度上升,农药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事件;确保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与经营门店所售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稳步提高。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多措并举减少农药用量,推进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
(一)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膦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
(二)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农药标签合格率不低于90%。
(三)假冒伪劣农药案件如有发生必严查严办。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经营场所要具备仓储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二)加大农药市场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开展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标签标识、“三证”等专项抽查行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违法经营、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查处有效成分不足、种类与登记不符、证号不全等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以及违规标签。二是加强农药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经销台账制度、农药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三是逐步推行农药“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被国家、市级通报农药质量或标签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及经销单位,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管。
(三)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培训和咨询指导,增强农药经营、使用人员安全用药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农民对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识别能力。深入到生产一线,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用药行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标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建立健全农药使用档案。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优化病虫害防治服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施药机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五)禁止高风险、高毒农药在蔬菜、粮食作物上的使用。
(六)按照区农业农村委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农药废弃包装有偿回收网络建设,推进包装、暂存、集中转运、移送处理等各环节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监督,形成长效回收和管理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成立我镇农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组长由副镇长孟祥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农服中心主任李建军同志担任。成员有余贵立、孙金福、东玉明、高贤利、孙玺、郑学维、郭晨旭、郭继强、荣扬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负责制定日常镇域内农药监管工作,组织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意见”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违法案件和非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