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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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39E/2021-0008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1〕38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农业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2021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森防指会议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按照市、区森防办工作部署,镇森防办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请各成员单位、各村(居)按照本通知内容遵照执行。

  

附件:葛沽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葛沽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提升森林火险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镇森防办决定于今年10月份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安全。

二、活动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二)国家和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三)《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五)火源管理、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六)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四、领导小组

成立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倪正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郝印杰、杨荣、陈希云、张双林、王春茹、董玉彬、张宏、张俊芳、孟祥冀、孙文瑞、桑海燕、袁锡道、赵英皓、韩中志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党建办(宣传)、党建办(文旅)、公共管理办(环保)、镇公共服务办(成校)、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监)、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镇网信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居)。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主要宣传方式

)媒体宣传

1.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

活动形式:各村居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常识。责任单位:镇网信办、各村居

2.社区LED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宣传。

活动形式:利用社区公告栏和社区LED显示屏、大喇叭、宣传队等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片或宣传口号;每周播放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镇网信办、各村居

3.新闻宣传报道。

活动形式:在“津南好”APP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行集中报道。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二)新媒体宣传。

1.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网络知识竞赛。

活动形式:配合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森林防灭火网络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居

2.发布防灾减灾科普文章、视频。

活动形式:在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家庭防火注意事项等系列科普文章。展示防火科普读物、视频短片、音频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产品。

责任单位:党建办(宣传)、镇网信办

(三)基层组织及群众宣传。

1.发放纸质森林防火科普读物。

活动形式:在小区门岗处向居民发放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森林防火科普读物,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和宣传栏、制作防火警示旗等。

责任单位:镇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各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2. 创作防灾减灾文艺作品。

活动形式:鼓励群众借鉴卡通动漫、网络流行语等形式制作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片,创作森林防火文艺节目,如朗诵、快板、歌曲等,时长不限,mp4格式,需注明版权作者,并授权使用。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旅)、各村居

3. 森林防火宣传进课堂。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堂,切实做到森林防火教育从娃娃抓起。

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成校)

4. 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企业员工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环保)、经济发展办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监)

5. 森林防火宣传进农业合作社、种植户。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农业合作社、种植户学习森林防火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农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活动要求

1.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制定方案,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进农户,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2.活动结束后,宣传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于10月30日12点之前报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金福、郭晨旭      联系电话:29690055

  邮箱:jnqggz24@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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