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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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39E/2021-0008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1〕40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种植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津南区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我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降低农膜残留污染,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构建“源头控制、高效回收、资源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体系为目标,强化标准农膜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以农田残膜回收网点为纽带,鼓励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农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推动全镇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在2020年建立农膜基本回收的体系上,2021年进行了巩固和完善,有效的控制了农膜残留污染。

(三)基本原则。

一是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目前,葛沽镇暂无农田残膜中棚膜的回收,镇农服中心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地膜残留污染是突出问题,根据种植习惯和地膜使用特点,分区域、分作物重点抓好废弃地膜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农田残膜的回收利用。

二是全镇覆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镇农服中心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实际使用情况,强化源头防控,积极配合,完善、强化全镇农田残膜回收、处置机制和体系。

三是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镇农服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农田残膜回收与利用,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共同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膜使用回收情况统计。

镇农服中心组织专人统计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明确使用人及回收人信息,作为农田残膜回收补助和检查考核的依据,统计结果公示后报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内容包括:①当年棚膜使用地点、面积、使用量、回收企业、处理去向等基本情况;②当年地膜覆盖面积、地点、使用量、覆膜作物类型、使用者信息及回收处理量等基本情况,为实施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二)宣传贯彻地膜标准。

镇农服中心负责积极宣传贯彻实施《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强制标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查违法生产和销售不达标地膜的行为并予以打击,为全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提供源头保障。

(三)组织农田残膜回收。

镇农服中心依据本年度农膜实际使用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组织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等采取机械化捡拾或人工捡拾等方式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确保全面完成回收目标。

(四)加强农田残膜回收处置监管。

按照《天津市农业生态保护办法》相关规定,依据“属地管理”原则,镇农服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全镇域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不回收农田残膜的行为,并留存检查记录,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有序开展。对回收点的残膜处理实施全程监管,确保不形成二次污染。

(五)回收残膜处置与利用。

结合实际,做好回收情况登记、核验工作,建立台账留档待查。本着不造成再次污染的原则,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处置与利用方式。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7月—10月撰写镇级方案,并上报农膜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2021年11月—12月上旬,区、镇联合对农田残膜回收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2021年12月上旬-12下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本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进行验收并进行总结。

四、财政补助标准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14号),市财政补助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属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大专项支持方向。按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原则,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以各区投入为主,市级按每亩20元标准,依据2021年实际回收面积给予补助。

1.补助标准。80元/亩(含市级补助20元/亩,区级补助60元/亩)

2.补助方式。机械捡拾或人工捡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葛沽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农服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为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服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推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责任。

镇农服中心紧紧围绕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葛沽镇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责任,开展工作,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方案报送区农服中心备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手册、会议传达、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行动,及时宣传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和绩效考核。

镇政府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拟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年底前将我镇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总结报区农服中心,由区农服中心会同区财政,在区政府领导下,加强监督考核,共同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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