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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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39E/2021-0008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1〕41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救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津南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效能,全面提升我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以下简称“权限下放改革在我镇有序、稳步实施,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对下放到镇(街道)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事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确保权限下放改革“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便民利民。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创新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当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惠民保障举措进家入户的“快递小哥”,着力营造服务热情、为民爱民、风清气正的社会救助环境。

(三)提升效率。坚持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要件,压缩审核确认层级,缩短办理时间,将权限下放改革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内容及范围

202191日起,津南区民政局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三类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镇(街道),直接由镇(街道)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和相关管理工作。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相关事宜继续按照《津南区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津南政办发〔20204)规定执行。同时,依托“金民工程”社会救助系统,根据镇街区域位置和工作情况逐步推行“就近申请、全协办”。

四、职责分工

)镇职责

1.镇成立社会救助经办小组和社会救助管理小组。

社会救助经办小组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公示、动态管理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社会救助管理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工作科室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组成主要负责审核确认、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培训、信访接待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各小组履行好调查核实、公示、审核、确认、动态管理救助档案资料保管等职责,依法依规出具审核确认意见,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联席会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村(居)委会工作人员2和人大代表1组成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具有争议事项,负责对有争议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经由分管领导签批确认

2.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估(含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将材料电子版表格(新增、变更、注销)报送区民政局备案,同步更新完善数字民政系统社会救助数据和“金民工程”社会救助系统数据,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3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承办社会救助投诉以及信访件的查实、回复

4负责对需区民政局审核确认的临时救助(含救急难)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和归档

5负责对需要进行自理能力评估的特困供养人员组织申报材料,配合区民政开展评估工作;关心关爱特困供养人员

6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7负责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

8按照区民政部门要求完成社会救助相关事务。

)村(居)委会职责

1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由村(居)党组织书记,以及副书记(设副书记的村和社区)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组成。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及时发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

2协助并会同镇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核查和核算家庭收入等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申请审核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3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和处理群众信访维稳工作

4发现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动情况及时上报镇社会救助包保联络工作人员,协助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公示。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依据《津南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葛沽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培训指导。根据上级要求,镇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工作指导。镇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居)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全面实施。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区民政局指导、协调,镇全面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督导和帮助,同时及时收集问题和建议,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措施方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总结研讨。各村(居)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总结于1210日前报镇公共服务办。镇组织召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工作总结会,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全面总结提升权限下放改革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作为市、区、镇重点改革任务,是方便困难群众的重要惠民措施,有利于提高镇服务能力水平,有利于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有利于增强审核时效性。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权限下放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政策,分析解决新问题,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工作保障。村(居)结合每月一次的“党建+社会救助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各类急难个案。

)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社会救助政策、认定条件、救助标准、审核确认程序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和监督机构等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宣传报道权限下放改革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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