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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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2年动物畜禽防疫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39E/2022-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2〕5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2年动物

畜禽防疫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坚持政府负总责,各村()、农业合作社分工协作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运行机制,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居)配备1名动物防疫协管员。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文明公约管理条例》。

三、组织落实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各类动物的免疫密度,推行免疫标识管理,免疫耳标佩戴率达标。

四、协调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完成2022年度村(居)、农业合作社动物疫病普查,重点疫病调查和养殖户的卫生消毒工作。

五、落实国家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监督有关单位及时准确报告动物疫情。

六、发生疫情时根据区政府发布的《封锁令》和启动的应急预案组织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及时扑灭和控制疫情,做好病畜及其产品的无害处理工作。

七、加强我镇动物防疫工作,充实完善动物防疫设施、设备、提高动物防疫能力。

八、做好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九、强制免疫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分别达到规定要求,口蹄疫、牛、羊100%,鸡新城疫100%,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100%,以上疫苗必须来自区兽医站

十、落实免疫标识管理,牛、羊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各类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十一、禽流感主要发生在春季和秋季,每年在3月和9月中旬进行禽流感防疫。


                  2022年3月24日

葛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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