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驻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固体废弃物治理工作,重点化解“建筑垃圾围城”的问题,助力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区领导指示,区城市管理委于3月份和4月份两次针对区内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堆放的现状和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在收集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关于开展渣土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津南城管办〔2018〕3号)中的有关责任分工,现制定开发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要达到“精细化、精致化、精品化”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区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
坚持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运输过程“规范化”,处置和利用过程“规模化”的主要原则,通过落实排放核准、实施工地监控、强化过程运输、规范终端处理、鼓励资源利用等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渣土和装修垃圾的排放、运输和处置的日常监管措施, 落实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形成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为解决当前乃至今后全区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围城的问题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提高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工作任务
在开发区范围内对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和清整,包括道路两侧、铁路沿线、河道及两侧区域、居民社区、背街里巷等区域,根据堆存的建筑垃圾的类别循环利用,科学治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全区的建筑垃圾围城的现象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三、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津南开发区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乔永健;
领导小组成员:邢维新、华建国、李胜茂、刘凤凯、王金芹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企业建设部
负责区内建设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拆迁工程内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的监管、督促和指导工作。排查区内建设工程产生的渣土和装修垃圾存放点位,摸底统计各类渣土和装修垃圾信息,建立台账。
(二)物业部
与建设部配合负责区内渣土和装修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巡查区内除建设工地以外的公共区域出现的各类渣土及装修垃圾等。将排查情况汇总列入台账。负责起草制定渣土治理方案,联系区渣土处置场进行处置。定期与城管委对接汇总上报相关工作。
(三)安全管理部
负责裸露地块扬尘治理的督促指导工作, 负责对渣土运输撒漏行为进行治理。
(四)企业服务部
负责日常巡查入驻企业拆改扩建产生装修垃圾的监督和管理。对接物业部汇总处理。
(五)楼宇管理部
负责日常巡查楼宇企业拆改扩建产生装修垃圾的监督和管理。对接物业部汇总处理。
四、工作步骤
根据集中调研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全区目前已发现的,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堆放点位为200处。其中开发区有1处。另有建筑施工工地 9 处。决定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制定开发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
根据自身实际工作需要,以循环利用和无害化为原则制定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推动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的第三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
2.结合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会展中心建设、海沽路建设等项目,积极消化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的存量。
3.建筑单位内没有适宜堆放位置的,由各施工单位向开发区报备后可运输至区建筑渣土处置场暂存,运输车辆要符合运输建筑垃圾的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许可,同时向运输管理部门和区渣土所进行报备。
4.在施工单位无法自行清运时,东西区分别指定一处地点集中堆放,东区拟存放在污水泵站旁边储备用地里,西区拟存放在港基中心北侧空地里,要做好简易绿化或苫盖等管控措施。
(二)组织实施,全面整治(5月16日至6月15日)。
在全面摸排和制定详细方案的基础上,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堆存点位进行全面治理。
在治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确保场地和运输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整治工作以各施工单位为实施主体,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中的任务,推动和协调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销账复查,建立机制(6月16日至6月25日)。
开发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对各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联合验收,确保开发区内的堆放点位除集中存放场地外彻底清零。企业建设部要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的监管,物业部和安监部要加强巡查预防和处理出现新的堆积情况,企业服务部和楼宇部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规范渣土和装修垃圾的处置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2019年5月27日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