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工信委2018年度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会同各街镇和开发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工作思路
2018年,我委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狠抓两个落实,深化三个专项,建立四个机制,努力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围绕一个目标,即: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流程,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结合津南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开展,推动工业企业自查、自报、自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狠抓两个落实,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我委与各街镇、开发区工业系统联合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监管到位。
深化三个专项,即:深化安全生产档案专项检查、深化电力安全专项检查、深化机械伤害专项检查。
建立四个机制,即:建立安全生产联查机制、安全生产宣传机制、安全生产培训机制、通报上报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工信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按季度向党委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听取党委会意见,明确下一步工作着力点。区工信委各科室要结合优势资源,形成齐抓共查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二是完善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各街镇、开发区要明确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构建和完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部门负责、有人管理。
三、督查范围
一是配合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对涉氨企业、危化企业、冶金企业以及安装了催化收集装置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开展“煤改燃”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二合一”、“多合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是对申报2017年度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类项目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检查方式
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各类检查,聘请专家,增强检查的精准度和专业化,提高隐患排查质量。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流程,做好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及时通报所在地街镇,并上报区安委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抓好落实。对重点隐患企业纳入重点督办,联合区安委会和所在街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挂牌督办,专项督查,合力推进,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五、检查内容
一是国家、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二是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三是电力线路规范情况。用电线路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和乱搭乱架现象,配电室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是警示标志设立情况。主要是厂区是否有安全宣传栏、车间是否有安全提示语,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应急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企业作业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健康制度执行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五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聘从业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消防安保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看安全会议记录、检查台账、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软件资料完善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堵住“安全漏洞”,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聘请专家,精准发力。积极向区安委会申请,聘请消防、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安全检查的方式、内容以及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不走过场,精准发力,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整改,注重实效。要督促工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注重实效,坚持彻底整、整彻底,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落实,
四是加大宣传,做好培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贯《安全生产法》等各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制度,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做好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扩大指导力度和宣传覆盖面,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018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