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近日,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工矿企业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8〕34号),根据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津南区工信委关于开展全区工业企业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
2018年8月11日
(联系人:区工信委科教科 陈广 刘金智;
联系电话:28391480;邮箱jnqgyjw@126.com)
津南区工信委关于开展全区工业企业
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工矿企业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8〕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暑期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委于2018年7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开展工业企业暑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紧紧围绕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企业自查、联合督查的方法,深入查找和治理工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区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区域工业企业,重点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检查重点
1、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自查自报和治理;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4、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进行危险作业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5、是否建立出租、发包作业管理制度;
6、是否对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定期检查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状况;
7、是否建立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是否结合季节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人员、物资储备是否到位等。
同时,加强用电安全检查,严防暑期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节点
排查整治工作从2018年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阶段(从2018年7月下旬起至8月15日)
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分析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全面进行动员和组织部署。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8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执法力量,对照整治内容,对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认真及时整改。
(三)督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底)
我委将组成督查组:
组 长:孟祥凯
副组长:李学英
成 员:郝印杰、李龙柱、张俊起、佟欣荣
具体事项有科教科安排,对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此项工作情况,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制度、应急预案落实制定情况进行督察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夏季是工业企业事故高发期,开展暑期工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区域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要严肃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上报区安监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于8月14日前报送联络员及联系电话;8月15日前向区工信委报送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于8月23日、9月8日、9月23日前报送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等阶段性情况;并于9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区工信委科教科陈广、刘金智,联系电话:28391480,电子邮箱:jnqgyjw@126.com。
2018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