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各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和区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冬季运输安全保障
冬季是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多发期,各单位要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车辆及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检修,对员工开展防冻、防滑、防风、防火、防爆和防煤气中毒为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落实应急人员和物资装备储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强化反恐安保防范
11月5日至10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召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反恐法》的要求,加强本单位反恐防范和安全保卫。各运输企业要强化运输货物的安全查验,零担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开箱验货等规定,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运输渠道运输邮寄涉黄涉非、涉枪涉爆、危险化学品等禁运物品。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严防货物撒漏丢失被盗被抢,一旦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追缴。客运车辆要严格查验旅客身份,排查可疑人员,检查旅客随身行李物品,禁止夹带危险物品乘车。
(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各街镇、各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排查交通运输行业经营场所电器线路、用火、用气、用油、照明、取暖电器、消防设施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运输车辆电器线路、车载灭火器,对从业人员开展火灾防控知识、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
(四)强化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
市治超办制定了《天津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全区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好《办法》,结合正在开展的严打“百吨王”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本单位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保障道路桥梁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街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惩。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街镇、各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发生事故后要按照要求,30分钟以口头方式,1小时以内以书面方式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杜绝迟报瞒报。
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