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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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教育局关于印发津南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4997U/2020-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教字〔2018〕28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教育;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教育局关于印发津南区2018年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成校、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教育局制定了《津南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1日

 

 

津南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8〕9号)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特制定津南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华

副组长:冯岩、刘艳群、张子山、魏举洪

成员:幼教科科长、各镇成校校长及各园园长

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幼教科。

三、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按镇(街)域招生。

1)幼儿入园登记时须提供本镇(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幼儿接种证,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户口簿户主和房屋产权证持证人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幼儿入园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园所,采用电脑派位录取。

2.民办幼儿园、托幼点自主招生。

根据幼儿园、托幼点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可自行确定招生时间。

(三)招生时间

1.登记报名时间:4月23-25日。

2.电脑派位时间:4月27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各镇(街)成校要与各镇(街)中心幼儿园全面、准确分析幼儿园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困难以及应对措施,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应急预案,着力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有序、平稳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做实幼儿园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初审工作。各镇(街)成校指导各幼儿园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简章,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需报镇(街)成校初审,初审合格后(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加盖幼儿园公章、镇(街)中心幼儿园加盖镇(街)成校及幼儿园公章),各镇(街)成校于4月13日前报区招生办公室(幼教科)。电子版发送到jnyjk2010@126.com电子邮箱。

(三)依法依规进行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幼儿入园、编班、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四)做到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化。公办幼儿园要在招生前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张贴招生工作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4月18日-22日);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期间,每半天公布一次登记报名人数,以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化;各镇(街)成校加强与社区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帮助家长及时准确了解招生工作具体程序。    

(五)核准适龄幼儿入园登记信息及证件。各幼儿园要认真核准幼儿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证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不得遗漏、错看幼儿信息,做好证件审查及留档工作。

    (六)总结上报招生情况。各公办幼儿园于5月4日前,将招生情况统计、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局幼教科。各镇(街)成校将本镇(街)民办园、托幼点的招生情况统计、工作总结于8月底上报教育局幼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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