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津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成校、各中小学: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市教委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2018年津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现将市教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的纪律规定>》(津教委〔2018〕13号)文件发给各单位,并就2018年津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2018年津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八要八杜绝”》,请各单位务必严格落实,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
为的纪律规定>》
2.《2018年津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八要八杜绝”》
2018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