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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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教育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4997U/2020-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教字〔2019〕10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教育;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南区教育局关于废止和宣布      

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成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局直单位: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做好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教育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7月市教委、市财政局下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政〔2019〕12号)文件,由于新政策出台,2017年印发的《津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奖补实施意见》(津南教字〔2017〕100号)已不适用,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津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奖补实施意见》(津南教字〔2017〕100号)于8月13日予以废止。    

               

附件:教育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教育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件文号        

废止日期        

废止理由        

1        

津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和奖补实施意见        

津南教字〔2017〕100号

2019年8月13日        

天津市出台新政策《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教政〔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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