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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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2020年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申请登记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4997U/2020-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教字〔2020〕96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教育;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2020年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      

申请登记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为顺利完成辖区内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2021年就读小学的登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辖区内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的权利。坚持“三公开”、“三固定”原则,即登记政策公开、登记过程公开、登记结果公开;网上登记时间固定、验证地点固定、验证人员固定。    

二、领导小组    

成立津南区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志华    

副组长:刘风瑞    

  员:刘金岺、刘树邦、张长发、陈艳起、刘泽广、韩志刚、崔永春、戴洪江、王庆伟    

登记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三、登记要求    

(一)范围: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本区的居住证持有人为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登记,包括2021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及现1-4年级有转入需求的适龄在校生。    

(二)时间:2020年10月9、16、23、29、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三)本次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    

(四)申请人应提交下列登记基本材料:    

1.在津南区辖区内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津南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南区范围内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合法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提供相关就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外区就业的,须在津南区辖区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并提供本市范围内的务工就业证明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验证:具体验证时间由各镇成校确定,采取网上预约,各镇成校确定具体时段的方式进行。申请入学或转学的适龄儿童验证时需要带着适龄儿童本人及相关证件材料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验证地点:由各镇成校妥善安排并在网上和验证时间一并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职责。本次登记工作由区教育局全面领导,各镇成校具体负责,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2.加强工作研究。区教育局组织各镇成校召开登记工作研讨会,深入学习上级规定,统一思想。各镇成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下登记工作方案、操作办法。严防由登记工作衍生的扰乱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3.加强工作宣传。区教育局、镇成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向居住证持有人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津南电视台、教育网、教育局大屏幕、张贴通知等方式广而告之,最大限度扩大居住证持有人对网上登记流程及操作方法的知晓率。2020年9月27日,各镇成校要安排专人向辖区内的工业园区、社区、村委会发放通知,在学校门口、幼儿园门口、小区宣传栏张贴通知,并通过各镇工委将登记通知告知企业员工。    

4.完善工作机制。各镇成校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登记工作方案,做好登记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张贴登记通知,严格依法依规登记,留存工作记录和登记信息的及时统计,梳理研究登记情况,全面总结登记工作,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做好预案。各镇要于2020年9月24日将本镇登记工作方案及登记工作的通知(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中小学科备案。登记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工作总结报教育局中小学科。报材料均需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小学科邮箱(jnqjyj12@tj.gov.cn)。    

5.严格工作标准。区、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把握不出现偏差。如镇成校需将登记地点安排在学校,且需要学校协调相关登记人员负责登记,学校必须安排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服务能力佳的工作人员,由镇成校进行严格地培训后,方能负责具体登记工作。各单位、部门要确保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6.提高服务质量。负责登记工作的具体人员需要从维护社会和谐、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权利的角度认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登记工作作为教育服务的窗口,热情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7.严肃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工作责任,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推诿责任,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咸水沽镇成校:88915869    八里台镇成校:28751351    

北闸口镇成校:88538515    双桥河镇成校:28390820    

葛沽镇成校:28690394      辛庄镇成校:88530415    

双港镇成校:28589816      小站镇成校:88615087    

               

监督电话:88510599   88510593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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