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
“文明祭奠 平安清明”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要求,切实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革除丧葬陋习,树立祭扫新风,巩固禁炮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各镇街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特别是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殡仪服务设施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组织,明确分工、指定专人抓好管理落实。
二、疏堵结合,强化祭扫服务保障
各镇街民政部门要向辖区居民明确重点防控的禁烧道路和指定的焚烧点分布情况,合理摆放焚烧桶、指示牌。特别是指定的焚烧点,要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为原则,以便民、环保、安全为出发点,营造适宜祭奠的整体环境氛围。
积极组织发动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于3月25日至4月5日18:30至21:30上街劝阻,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文明低碳祭扫
充分利用村(居)板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推动移风易俗宣传,开展“绿色清明 集体共祭”活动,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我区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大背景下,结合“美丽津南”、“美丽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切实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鲜花换烧纸、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葬法。进一步巩固禁炮成果,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精神,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炮规定,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规定行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导亲友遵守相关规定。每个镇街都要组织开展社区文明共祭活动,其中,咸水沽镇至少要组织2个社区开展社区共祭活动。
全区宣传阶段为3月25日至4月4日。请各镇街务必于3月25日前完成宣传标语的悬挂、焚烧桶的摆放以及焚烧指示牌的固定工作。
四、加强殡葬市场监管,维护殡葬管理秩序
区民政局将指导协助各镇街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区丧葬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治理封建迷信祭品的制售活动。要对各丧葬用品店的防火情况重点关注,督促其配备防火器材,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相关镇与当地派出所紧密配合,在殡仪场所全面认真开展禁炮工作。
清明节文明祭奠工作结束后,请各镇街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4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总结情况报送至区民政局(电子邮箱地址:jnbzs@sohu.com)。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