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农经委关于印发津南区2018年农村
地区“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小站镇政府,区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民政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
《津南区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9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 |
津南区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8号),结合我区农村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10月中旬,完成1436户安装1545套采暖设备任务,10月底实现冬季清洁取暖,从而实现全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
对小站镇德胜道、红旗路、和平路、中山路、减河南5个社区和幸福村实施改造。
三、改造方式
采取以下改造方式:
(一)采取空气源热泵取暖。
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849套,占2018年任务55%。
(二)采取热风机取暖。
安装热风机,共计696套,占2018年任务45%。
四、支持政策及资金预算
(一)工程建设资金预算。
经测算,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共需财政资金4164.11万元,其中农村户内一次性建设资金3426.87万元、每年运行资金304.64万元、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资金432.6万元。
1.农村户内一次性建设资金测算。
(1)安装空气源热泵的。空气源热泵购置安装,按照最高投入29000元/套,安装总量849套设备计算,共需一次性购置空气源热泵资金约2462.1万元。室内暖气管及暖气片由用户自行承担。
(2)安装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的,户内热风机购置安装,按照最高投入9200元/套,安装总量696套设备计算,共需一次性购置热风机资金约640.32万元。
(3)入户线路改造。住户电表之后至取暖设备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按照最高投入2000元/套,安装总量1545套设备计算,共需一次性建设资金约309万元。
(4)工程监理费。按照监理费100元/套,安装总量1545套计算,共需资金15.45万元。
2.运行补贴标准及资金测算。
(1)电价补贴。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电实行统一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时段为每日6:00至21:00,电价标准为0.49元/千瓦时;谷时段为每日21:00至次日6:00,电价标准为0.3元/千瓦时。给予采暖期住户用电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按0.2元/千瓦时标准,每户最高补贴1600元,按安装1545套采暖设备计算,每年需财政最高补贴运行资金247.2万元,由财政负担,补贴期限暂定2年。
(2)农户生活用液化石油气补贴。为满足 “煤改电”农户炊事用能需求,对实施“煤改电”的农村住户实施液化石油气补贴。每户每年保供炊事用液化石油气8罐(15公斤/罐),每罐补贴50元。按每户每年保供补贴8罐,完成安装1436户计算,每年需资金57.44万元,由财政负担,补贴期限暂定2年。使用天然气用户不享受此项补贴。
3.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补贴资金测算。
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区级投入2800元/户,按安装总量1545套计算,共计432.6万元,其余由供电企业承担,居民不承担。
(二)特殊群体支持政策。
对于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在享受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予以救助。
五、其他事项
原则上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表确户。以下情况,需经社区(村委会)、镇逐级确认。
(一)“一户多宅”。
凡认定确实有人居住,给予安装,经认定后,可享受补贴政策。
(二)“一宅多户’。
已进行户籍分离(提供户口本),且供电部门给予安装电表情况下按照分户实际情况,给予安装,享受补贴政策。
(三)住宅面积加大。
采暖面积大于设备取暖所承载的面积,在安装1台设备的基础上,按照采暖面积增加相应设备的安装,享受补贴政策,在供电部门给予安装电表或电表可承担增加负荷的情况下,可增加设备安装。
(四)外来的人员。
外来人员在本地购买房屋的,由本人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可享受与本地住户相同的补贴政策;外来人员租用本地房屋的,由房主进行申请。
六、时间安排
按照“倒排工期、关死后门”的原则,需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一)调查摸底。
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基础信息采集,设备安装数量统计等,由各社区(村委会)汇总上报到小站镇政府。(2018年6月初完成)。
(二)审核上报。
小站镇政府对各社区(村委会)报送的汇总表进一步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后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初完成)。
(三)政府采购。
由小站镇政府负责进行采暖设备、电表至采暖设备线路改造及监理单位的立项、采购(招标)工作。小站镇政府按照确认的采暖设备及安装量,会同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提供采暖设备企业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中标企业和采暖设备型号,同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企业选择上,要注重企业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品牌知名度、上市公司以及具有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实验室的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还要综合考虑型号和数量,生产能力、施工进度等因素。(2018年9月5日前完成)
(四)用户申请。
农村住户根据需求,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提出安装申请并填写《“煤改电”采暖设备安装用户申请表》。(2018年9月5日前完成)。
(五)签订合同。
企业中标后,小站镇政府要做好中标企业与各社区(村委会)对接工作,中标企业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逐户测量踏勘提出每户采暖设备安装方案及线路改造方案,确定设备安装型号,与住户签订采暖设备安装合同。(2018年9月中旬完成)。
(六)送货安装。
合同签订后,采暖设备企业根据确定型号将设备送至用户,按标准安装,超出范围可与用户协商进行有偿安装,并对安装设备进行调试。在安装过程中,企业必须向每个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安全操作指南,确保用户安全使用。安装过程中用户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进行确认,并提供复印件。(2018年10月中旬完成)。
(七)开展验收。
工程完工后,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小站镇政府对安装的设备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的,由镇政府、供应企业、监理单位、社区(村委会)及用户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拍摄户主与设备合影照片,刻盘留档,企业要拍照留存,以备核查,并由社区(村委会)对用户安装情况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验收结果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以村为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完毕后,小站镇政府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2018年11月底完成)。
1.前期手续目录(含立项、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2.提供设备企业与镇签订的合同。
3.小站镇2018年“煤改电”安装采暖设备汇总表。
4.社区(村委会)2018年“煤改电”设备安装统计表
5.“煤改电”采暖设备安装用户申请表,用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6.合影照片光盘。
7.验收结果(验收表)。
(八)资金拨付申请。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最终确定的数量和小站镇所报材料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区农经委,由区农经委拨付小站镇,再由小站镇拨付相关企业。拨付比例为:第一采暖季结束后拨付50%;第二采暖季结束后拨付40%;第三采暖季结束后拨付10%。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津南区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农经委、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审计局和小站镇人民政府。
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经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农经委主管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煤改电”项目的日常工作。小站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明确1名主管负责同志和1名具体联络员,以便加强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
(二)狠抓责任落实。
小站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列为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推动,对照任务时间节点,关死后门、倒排工期,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好社区(村委会)配合做好各项配套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2018年 10月底完成年度煤改清洁能源任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
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协调调度,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配套施工,开展督导考核工作,协助小站镇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区农经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小站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资金核算和拨付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及时筹措、拨付资金,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协助小站镇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区环保局组织各部门对“煤改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区民政局负责对特殊群体补贴政策落实。
区审计局负责监督财政资金使用。
区安监局负责“煤改电”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小站镇政府落实“煤改电”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煤改清洁能源摸底排查、采暖设备、入户线路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事宜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各类工作协调。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悬挂标语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为2018年农村地区 “煤改电”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同时,要将群众关心的政策、信息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满意。
(五)严格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将对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考核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加:1.津南区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任务分解表
2.“煤改电”采暖设备安装用户申请表
3.社区(村委会)2018年“煤改电”设备安装统计表
4.小站镇2018年“煤改电”安装采暖设备汇总表
附件1
津南区2018年农村地区“煤改电”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社区(村委会)名称 |
住房情况 |
户数 (户) |
设备合计 (台) |
改造方式 | ||||||
总面积 (㎡) |
取暖面积(㎡) |
间数 (间) |
小计 |
空气源热泵(套) |
热风机 (套) | ||||||
3匹 |
5匹 |
6匹 | |||||||||
1 |
德胜道社区 |
8988.98 |
7535.76 |
430 |
145 |
163 |
42 |
16 |
18 |
8 |
121 |
2 |
红旗路社区 |
7393 |
5992 |
231 |
58 |
72 |
60 |
14 |
14 |
32 |
12 |
3 |
和平路社区 |
18585 |
13951.34 |
706.5 |
225 |
227 |
106 |
30 |
42 |
34 |
121 |
4 |
中山路社区 |
21446.26 |
22343.97 |
1023 |
290 |
350 |
167 |
71 |
72 |
24 |
183 |
5 |
减河南社区 |
54623 |
47268 |
2118 |
625 |
610 |
389 |
105 |
195 |
89 |
221 |
6 |
幸福村 |
10830 |
10384 |
387 |
93 |
123 |
85 |
14 |
31 |
40 |
38 |
合计 |
121866.24 |
107475.07 |
4895.5 |
1436 |
1545 |
849 |
250 |
372 |
227 |
696 |
附件2
“煤改电”采暖设备安装用户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户主) |
|
身份证号 |
|
户主与安装好的设备合影照片 | |||
家庭人口 |
|
电话号码 |
| ||||
地址 |
|
是否使用天然气 |
| ||||
设备名称型号 |
|
设 备厂 家 |
| ||||
申请人 |
签字: 日期 | ||||||
确认意见 |
签字: 日期 | ||||||
说 明 1.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用户安装设备后不得转让他人。 | |||||||
附件3
社区(村委会)2018年“煤改电”设备安装统计表
社区(村委会):(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用户姓名 |
取暖面积㎡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联系电话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总计 |
|
|
|
|
|
社区(村委会)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小站镇2018年“煤改电”安装采暖设备汇总表
小站镇政府:(公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
村名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热风机(套) |
空气源热泵(套) | |||
3KW |
4KW |
3匹 |
5匹 |
6匹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