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9月27日
(建议此件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 |
2018年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市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按照《市农机办关于加强三秋期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津农机管〔2018〕7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原则,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创建秸秆全量化利用区,实现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8%。
二、重点工作
根据各镇报送,秋冬季农作物种植面积6.71万亩,其中,玉米(高粱等)2.65万亩、水稻3.22万亩、棉花0.84万亩。预计秸秆总量3.8万余吨。
(一)玉米(高粱等)秸秆综合利用。玉米(高粱等)秸秆以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和青、黄贮饲料化利用为主,利用率98%。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2.2万亩,青、黄贮饲料化利用0.4万亩。
(二)棉花秸秆综合利用。棉花秸秆以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为主,利用率99%。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0.4万亩,收获离田用于燃料化利用0.43万亩。
(三)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水稻秸秆进行机械化收集打捆离田外运,利用率97%。用于养殖企业饲料化利用2万亩,燃料化利用1.1万亩。
三、补贴标准
按照《津南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即;对玉米(高粱等)秸秆粉碎还田,并及时进行机耕覆盖作业给予每亩40元补贴;对玉米秸秆青贮、黄贮给予每亩15元补贴;对棉花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给予每亩20元补贴;对水稻秸秆收集打捆离田外运作业给予每亩30元补贴。
对玉米、高粱秸秆粉碎还田后,没有及时进行机耕覆盖作业的,一律不予作业补贴。
对水稻秸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未进行离田作业或离田后秸秆残留田间过多的,一律不予作业补贴。
四、技术路线
(一)秸秆粉碎还田作业技术路线:玉米联合收割机收割作业→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免耕播种或整地后播种。
配套机具:玉米收割与秸秆粉碎联合作业机、粉碎还田机、翻耕机、旋耕机等。
(二)玉米青饲收获作业技术路线:玉米青饲收获机收获作业→免耕播种或整地后播种。
配套机具:青饲收获机、深松机、旋耕机等
(三)水稻秸秆田间捡拾打捆技术路线:秸秆搂草机搂集作业→打捆机捡拾打捆作业→田间运输作业→装载或码放堆垛作业。
配套机具:秸秆搂草机,秸秆打捆机,田间运输车。
(四)棉花秸秆捡拾粉碎收集作业技术路线:棉花人工采摘收获→棉花拔秆机拔秆作业→棉秆捡拾粉碎收集→运输。
配套机具:拔秆机,自走式棉杆联合收获机。
五、作业要求
玉米(高粱等)联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玉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割茬不得高于8厘米;水稻收割必须使用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收割,秸秆进行打捆离田外运,留茬不得高于8厘米;棉花人工收获后秸秆进行收集离田外运或粉碎还田,留茬不得高于6厘米。
六、组织方式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认真落实作业面积,并负责作业质量监督。建议与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并签订作业合同,以镇或村为单位安排机具作业。(具体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及负责作业区域见附表)
七、时间安排
(一)对接阶段(9月底)。各镇与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保证秸秆综合利用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地块。
(二)(10月初-10月底)。为玉米、高粱集中收割阶段,各镇在此期间认真组织人员深入田间进行巡查,收割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核实验收,于11月20日前报秋季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并完成区级验收。
(三)(11月初-2019年2月中旬)。为水稻、棉花集中收割和采摘阶段,秸秆处理到2019年2月中旬,各镇在此期间认真组织人员深入田间进行巡查,在2019年2月20前完成核实验收工作并报请区级验收。
(四)总结阶段。各镇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作业核实验收情况。区组成抽查验收小组分阶段对各镇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后,各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要加大领导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倒地,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确保粮食收获一亩,秸秆利用一亩。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投放公益广告、进村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农民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巡查检查。
各镇要按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划定责任区,定岗定责,加强巡查检查。凡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作业监督。
各镇、村网格管理员对玉米收获作业的收割机粉碎还田装置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安装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一律不得作业,除已安排离田的秸秆外,其余一律要在收获同时实施粉碎还田作业。
(五)加强协调沟通。
各镇要在秋季作业之前与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秸秆经纪人搞好对接,制定具体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确定具体作业时间。农机中心负责机具使用调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联系人:津南区农机中心 罗秀峰 ;联系电话:28392371。
附件:津南区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及负责区域表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津南区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信息及负责区域表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负责区域 |
天津市安顺农机专业合作社 |
八里台镇工业园区 |
李树增 |
13920505108 |
八里台镇、咸水沽镇 |
天津市森发农机专业合作社 |
小站镇黄营村 |
李森发 |
13820588603 |
小站镇、北闸口镇 |
天津墨海农机专业合作社 |
小站镇盛字营村 |
王墨海 |
13920101398 |
小站镇、双桥河镇 |
天津徐振林农机专业合作社 |
辛庄镇白塘口村 |
徐振林 |
13920363801 |
辛庄镇、葛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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