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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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农经委关于印发《津南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MB1848409P/2020-000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南农经〔2018〕46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农业农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区农经委关于印发《津南区支持新一轮

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升困难村农业发展水平,持续推进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现将《津南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20181224

(联系人:津南区农经委 吴春梅;

联系电话:88915641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4日印发 

津南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

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736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十项帮扶行动”的实施方案》(津帮组发〔20174号)精神,结合《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将现行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向困难村倾斜,加快推进困难村农业发展,壮大困难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津农委201814制定《津南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困难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大力开展农业帮扶,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思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种养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等农业产业,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强农,实现各类型农业生产向高端、精品、绿色、高效方向发展,带动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高质量小康社会。

二、主要措施

(一)造林绿化工程。对困难村周边造林不低于100亩,乔木林密度不低于42/亩的成片林地;在一般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各300米范围内和一级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内,面积不低于20亩新建绿化带,优先列入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成片林地每亩株数不低于42 株建设的造林工程,每亩补助1500 元;在一般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各300 米范围内和一级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新建绿化带,每亩补助2200 元。(责任部门:农经委)

(二)蔬菜基地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村实施蔬菜基地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新建“放心菜”基地要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可分步实施。项目所在地应通过无公害及以上产地环境标准认定,并具备相应的蔬菜种植技术辐射带动能力。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或村委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项目申报单位有承建项目的积极性,并有相应的自筹资金能力和种植蔬菜基础。符合条件的新建“放心菜”基地原则上每个基地补贴标准不超过23万元。已建成的“放心菜”基地依据《天津市现代都市型农业蔬菜基地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评定规则》进行评定,评定分为保障型和提升型2个等级。对评分达到保障型等级的基地,每年奖励5万元;对评分达到提升型等级的基地,每年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农经委、农技中心)

(三)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项目。对在项目区内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要农作物且符合条件的困难村,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项目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愿、市场运作、规模实施”的原则开展统防统治,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问题,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助力农药零增长工作。对参与统防统治示范区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贴,小麦按每亩20元标准给予补助,玉米按每亩6元标准给予补助。(责任部门:农技中心)

(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增施商品有机肥示范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工作。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通过示范带动,扩大实施规模。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商品有机肥补助,购买施用商品有机肥补助标准为每吨350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配方肥示范,每亩肥料和施肥服务补助80元;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设备和水溶肥料等每亩补助标准依照现行补助标准实行。(责任部门:农技中心)

(五)农机深松整地及激光平地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村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和激光平地作业补贴,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且质量合格的,给予每亩30元的作业费补助;对实施激光平地作业且质量合格的,给予每亩50元的作业费补助。(责任部门:农机中心)

(六)农机购置补贴。对困难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按照《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责任部门:农机中心)

(七)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对困难村生猪存栏300头以上,禽类存栏10000只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施粪污治理项目。市和区财政按照粪污治理工程实际新增总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养殖场承担20%建设资金。补助资金根据各项目养殖畜种和治理规模实行最高限额,限额标准严格按全市粪污治理工程当年度实施方案执行。(责任部门:畜牧水产中心)

(八)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补助。对困难村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参加政策性保险进行补助。其中,生猪保险金额700元/头,费率6%,保费42元/头(中央财政40%、市财政20%、区财政20%、养殖场户20%)。赔付按体重和体长计算。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头,费率6%,保费60元/头(中央财政40%、市财政20%、区财政20%、养殖场户20%)。死亡赔偿1000元/头。奶牛保险按奶牛年龄参保:1-3岁保额4000元/头、3-56000元/头、5-73000元/头,费率6%,对应的保费分别为240元/头、360元/头、180元/头(中央财政40%、市财政20%、区财政20%、养殖场户20%)。(责任部门:农经委、畜牧水产中心)

(九)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困难村生猪养殖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补助。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者,每无害化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80元补助,实行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区,实行分段补助,即养殖场户每主动上交1头病死猪给予20元补助;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单位每收集并送交无害化处理场1头病死猪给予30元补助;无害化处理场每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3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和区三级财政分别承担。(责任部门:畜牧水产中心)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大力开展困难村农业帮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画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落实帮扶措施。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统筹安排农业项目,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实施内容和资金需求进行核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困难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农业帮扶政策,增加农民群众对政策的深入了解,并就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补贴方式、补贴金额等内容做好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帮助困难村和农民群众真正用足用好帮扶政策,依靠政策实现脱困增收。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对产业项目要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定期汇总产业项目建设进展、农业补贴发放等情况,强化检查督导力度,定期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区农经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农经委对相关单位农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评估结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津南区2018年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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