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津南区2019年农资
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委,区农口各中心:
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会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9年我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19年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津南区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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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张立卫;联系电话:28512510;
邮箱:jnnyzf2011@126.com)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
津南区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2019年津南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铲除农资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农业农村委《2019年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为重点地区,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一)种子。选择玉米、棉花和蔬菜等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
(二)农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及时发现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行为并依法查处,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三)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严格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和判定原则,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农机。组织开展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七)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三、工作任务
各镇、各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保证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持续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节、重点部位,部署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镇、各部门主动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对问题隐患多的产品和企业,督促及时整改。
(二)狠抓执法办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刑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宣传培训。结合201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各镇、各部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举办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健全追溯体系。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等重点农资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实施“天津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完善由农药进销电子台账平台、农药信息查询系统、农药监督服务系统、农药追溯管理系统、农药执法辅助系统、植保技术服务系统等功能。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不断加大可追溯管理工作力度。
(五)推动诚信建设。深入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及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同步建立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监管名录信息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六)推进社会共治。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投诉举报制度,以12316农资打假热线为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深入落实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农资打假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我区设立分会场,安排全区农资打假工作重点。
(二)3月,公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
(三)3—4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参加“2019年天津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5月,制定下发我区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五)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六)7—8月,组织召开津南区2019年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七)9-10月,组织开展2019年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5—10月,举办3-5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九)11—12月,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和区商务局开展农资打假和“双打”绩效考核、案卷评查等工作。
(十)全年开展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种子等重点农资质量监督抽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在我区农业系统机构改革期间,各中心要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有效衔接,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缺位、不断档。
(二)提升执法能力。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具体执法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农资打假执法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与业务培训,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制度。同时,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大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农业农村委要及时公开农资打假执法信息,同时填录天津市双打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区双打办、区食安办对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的要求,完成好年度绩效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固定、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区农口各中心于每月3日前,填报《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情况报表》(附表1)《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详情表》(附表2);每季度首月3日前填报上季度《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附表3),汇总后报至市农业农村委。
附表:1.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情况报表
2.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详情表
3.2019年农资打假及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