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津南区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按照《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津南区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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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农业农村委 津南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
津南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 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4大类32个小类97个机具品目(附件1 )。
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为3 个大类3个小类4个机具品目(附件2 )。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业机械需求,确定7大类8个小类11个机具品目列入区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附件3)。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 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 )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 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
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由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测算确定发布,并严格按照当年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布的补贴标准执行。
单机补贴限额。一般补贴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不超过 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不超过1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 60 万元。
购机者享受年度补贴资金限额。个人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0万元,超出补贴资金限额的,由购机者向所属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按照生产需求享受补贴资金。
区级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农业机械购机总价不超过30%给予补贴;对购机总价超过20万元以上的(包括20万元),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给予补贴。
享受中央和市级购置补贴的机具不再享受区级补贴。
五、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详见附件4)。
区级农机购置补贴在购机前须本人向区农服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自主购机(区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详见附件5)。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农服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津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6)。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资金监管,区农服中心负责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提交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规定,运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核验工作流程开展机具核验工作,重点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审核。三是农服中心要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财政局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督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强政策宣传,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 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 知情权、监督权。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区补贴受益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部、市两级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内控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附件:l.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
3.区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
4.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5.区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6.津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 14 个大类 32 个小类 97个品目)
J
乃,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1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锌式犁 |
2 |
旋耕机 | ||
3 |
深松机 | ||
4 |
微耕机 | ||
5 |
整地机械 |
起垄机 | |
6 |
筑埂机 | ||
7 |
铺膜机 | ||
8 |
联合整地机 | ||
9 |
埋茬起浆机 | ||
10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条播机 |
11 |
小粒种子播种机 | ||
12 |
根茎作物播种机 | ||
13 |
免耕播种机 | ||
14 |
水稻直播机 | ||
15 |
精量播种机 | ||
16 |
整地施肥播种机 | ||
17 |
育苗机械设备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 |
18 |
栽植机械 |
水稻插秧机 | |
19 |
秧苗移栽机 | ||
20 |
施肥机械 |
施肥机 | |
21 |
撒肥机 | ||
22 |
追肥机 | ||
23 |
田间管理机械 |
中耕机械 |
中耕机 |
24 |
田园管理机 | ||
25 |
植保机械 |
动力喷雾机 | |
26 |
喷杆喷雾机 | ||
27 |
风送喷雾机 | ||
28 |
修剪机械 |
果树修剪机 | |
29 |
枝条切碎机 | ||
30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械 |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31 |
收获机械 |
|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全喂入) |
32 |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 ||
33 |
玉米收获机械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 |
34 |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 ||
35 |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 ||
36 |
果实收获机械 |
辣椒收获机 | |
37 |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
薯类收获机 | |
38 |
花生收获机 | ||
39 |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 |
40 |
搂草机 | ||
41 |
打(压)捆机 | ||
42 |
青饲料收获机 | ||
43 |
茎杆收集处理机械 |
秸杆粉碎还田机 | |
44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脱粒机械 |
玉米脱粒机 |
45 |
清选机械 |
风筛清选机 | |
46 |
重力清选机 | ||
47 |
窝眼清选机 | ||
48 |
复式清选机 | ||
49 |
干燥机械 |
谷物烘干机 | |
50 |
种子加工机械 |
种子清选机 | |
51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碟米机械 |
碟米机 |
52 |
组合米机 | ||
53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分级机 | |
54 |
水果清洗机 | ||
55 |
水果打蜡机 | ||
56 |
排灌机械 |
水泵 |
离心泵 |
57 |
潜水电泵 | ||
58 |
喷灌机械设备 |
喷灌机 | |
59 |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 消毒设备等) | ||
60 |
畜牧机械 |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铡草机 |
61 |
青贮切碎机 | ||
62 |
揉丝机 | ||
63 |
压块机 | ||
64 |
饲料(草)粉碎机 | ||
65 |
饲料混合机 |
bI
66 |
畜牧机械 |
|
颗粒饲料压制机 |
67 |
饲料制备(搅拌)机 | ||
68 |
饲养机械 |
喂料机 | |
69 |
送料机 | ||
70 |
清粪机 | ||
71 |
粪污固液分离机 | ||
72 |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
挤奶机 | |
73 |
贮奶(冷藏)罐 | ||
74 |
水产机械 |
水产养殖机械 |
增氧机 |
75 |
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 ||
76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废弃物处理设备 |
残膜回收机 |
77 |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 ||
78 |
秸秤压块(粒、棒)机 | ||
79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
80 |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 ||
81 |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 ||
82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平地机械 |
平地机 |
83 |
|
食用菌生产设备 |
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
84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 |
85 |
-- 履带式拖拉机 | ||
86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驱动耙 |
87 |
水帘降温设备 | ||
88 |
热水加温系统 | ||
89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 ||
90 |
旋耕播种机 | ||
91 |
秸秤膨化机 | ||
92 |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 ||
93 |
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 ||
94 |
沼气发电机组 | ||
95 |
有机肥加工设备 | ||
96 |
果园轨道运输机 | ||
97 |
秸秤收集机 |
附件2
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 3 个大类 3 个小类 4个品目)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1 |
收获机械 |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
大蒜收获机 |
2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种子加工机械 |
种子包衣机 |
3 |
设施农业设备 |
温室大棚设备 |
电动卷膜机 |
4 |
电动卷帘机 |
附件3
区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机具种类范围
(7个大类 8个小类 11个品目)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1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深松机 |
旋耕机 | |||
铧式梨 | |||
2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播种机 |
3 |
收获机械 |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4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平地机械 |
平地机 |
5 |
田间管理机械 |
中耕机械 |
田园管理机 |
植保机械 |
喷雾机 | ||
6 |
排灌机械 |
水泵 |
离心泵 |
潜水泵 | |||
7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碾米机械 |
碾米机 |
附件4
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方式实施。
一、购机者操作程序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自主购机。拟申请补贴的购机者可在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经销企业自主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经销企业(生产企业)需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购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牌证管理机具还需注明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等信息。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到区农业农村部门或通过“天津农机补贴 App”自主提交补贴申请,须准备以下资料 :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
2.购机发票;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
4.“ 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户。
其中:申请个人(组织)的户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购机补贴实施区范围内的,到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购机申请。不 在购机补贴实施区范围内的个人(组织),需提供“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证明材料”,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级管理部门操作程序
(一)受理补贴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 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二)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和区级核验制度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递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定期在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公示期满后无疑义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汇总表。
(三)兑付补贴资金。区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补贴申请汇总表和有关材料,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 个年度优先兑付。
附件5
津南区区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本人向区农服中心提出申请,经区农服中心同意后方可购机。
(二)自主购机。拟申请补贴的购机者可在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经销企业自主购机。经销企业需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购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三)带机审核。拟申请补贴的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产品,持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原件、 银行卡(银行账户)、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向区农服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四)机具核实。区农服中心负责将审核通过的相关补贴信息填入“津南区区级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打印生成相关制式文本,并通过区农服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并拍摄人机合影、铭牌照片。
(五)补贴到卡。区农服中心对公示期满后无疑义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在发票和申请表上加盖“补贴机具已经核实”章,经领导签批后,将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购机者留存的银行卡或账户。
附件6
津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我区农机购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让农民购机得实惠,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津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明扬 津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树生 津南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王国勇 津南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韩金海 津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津南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作出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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