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布2021年第三批准予许可
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物证鉴定所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准予许可,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021年第三批)
2021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021年第三批)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证号 |
许可类别 |
有效时间 |
1 |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物证鉴定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二八路55号 |
180206020054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变更) |
2024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