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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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2018年度津南区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5092G/2020-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南统计报〔2018〕25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2018年度津南区统计局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根据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梳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了“2018年统计依法行政履职计划”,并将指标责任分解到科、室、队、中心。为了确保完成指标任务,利用每周一科长会时间听取相关科室汇报完成进度情况。明确了分工与职责,做到了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2018年共检查企业35家,其中立案3家企业,责令改正7家企业,突破了“零处罚”。

按照法制办考核任务要求,按时按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1篇/月的报送工作。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区政府办要求,按时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制定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8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建立并完善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对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检查案件等事项采取集体研究决定。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自去年8月份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天津顺昊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一名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后,今年又进行了续签。今年,法律顾问参与了行政决策、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度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今年此项工作未开展)。积极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如有变化按制度要求及时将本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文件报区法制办备案,执法中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并按要求于今年8月31日报送本单位执行行政裁量权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指标,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或街镇未发生执法权限争议、相互推诿扯皮,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按要求和时限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职权和权责清单的对应统一工作。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因此也就不存在权责清单调整和更新平台职权信息的问题。

制定了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按照要求对全区30家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边执法边普法,确保了后期网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完善执法信息公示的具体事项和内容。行政执法记录文书统一规范,并及时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2002年12月成立了法规检查科,并配备了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人员。规范了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制定了“津南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内部运行流程机制。今年对执法检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程序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会议,配备的法制人员履行了法制审核职责。

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配备了专职人员(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在录入工作中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录入,并及时处理自动预警,主动抽样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

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动态化管理工作,平台内执法职权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今年我局未发生执法证收回、调离、退休等情况,因此也就不存在及时调整更新平台信息的情况。

公开了本单位执法投诉受理机构和电话,今年未发生统计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处理执行过程中,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今年9月份受理了8090便民服务热线转交的群众来电,我局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受理并将结果进行了反馈,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由于领导班子发生变化,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津南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其中,明确了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按照《津南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南党发【2017】42号)规定的权责分工、指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成效要求,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为了积极做好统计执法人员日常业绩考核和社会评议,建立了“津南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今年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开展了社会评议,社会评议材料回收率达到100%。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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