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卫计[2018]130号
津南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津南区
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工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津南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函(津南卫计[2017]300号),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津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职业健康状况,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密切各部门工作联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协调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组织开展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健康监管联合执法活动。
二、联席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工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联席会议由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法制监督科,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联络等日常工作,督导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的有关精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化学品毒性鉴定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区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查处职业危害事故,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工作。
区总工会:负责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发改委: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
区科委: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等研究纳入全区科技计划。
区工信委: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过剩产能退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区民政局:负责对于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符合职业病条件的病人及其家庭,经审核符合《津南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实施细则》(津南民规[2018]1号)的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
区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国有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可根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镇(街)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根据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或成员单位要求,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交流工作。
(三)对联席会议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或需由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直接上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建言献策,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席会议召开前,各参会成员单位应根据部门职能并按每次会议议题准备书面材料,积极建言献策,开展经验交流。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卫生监管问题,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并主动配合其他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附件:1.津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018年9月4日
津南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于洪建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孙玉水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韩志达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 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清 区总工会副主席
邢淑菁 区发改委副主任
胡国权 区科委副主任
张俊起 区工信委调研员
梁 静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春艳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 振 区国资委副主任
二、办公室
主 任: 于洪建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 成员单位相应科室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