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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卫计〔2018〕150号
关于小站医院产科病区复诊的批复
小站医院:
你院《关于产科病区复诊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经专家组现场勘验,符合《天津市妇幼保健工作评估标准—农村一级医院助产技术》要求,同意产科病区复诊。望今后执业过程中,严格管理,并继续完善硬件设施,给广大孕产妇提供满意的服务。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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