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
文件 |
津南卫健〔2019〕18号
关于印发津南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内容与标准和经费核定标准的通知》(津卫基层〔2018〕304 号)要求,做好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津南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天津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附件7)和《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标准(2018年版)》(附件8)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区卫健委 区财政局 区残联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区卫健委社区妇幼卫生科 李恩昱;
联系电话:28562256)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印发
津南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改善服务模式,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益,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由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和区残联共同组成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程俊敏
副组长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春艳
区残联副理事长 刘金茹
成员包括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社区妇幼卫生科。
(二)明确部门和机构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各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扎实进行。
1.政府有关部门职责
区卫健委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确定,按照市级文件要求确定我区项目执行标准、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培训区级项目专家小组并指导开展全员培训,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委做好经费使用的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区残联负责安排与指导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实施。
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和区残联各科室相关负责项目见附件2。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开展区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服务培训,定期开展项目督导、质量控制和全面绩效考核,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管理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精神卫生、健康教育、避孕药具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情况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具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各项任务。组织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
二、实施内容
2018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过调整,在2017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类85项的基础上增加院前医疗急救1类1项,共执行21类86项,其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类55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类31项。项目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地方病防治、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大肠癌筛查和院前医疗急救。
三、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项目范围和对象
全区行政区域内常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常住人口数为基础,作为各项目工作量安排和补助经费筹集的依据。
全力抓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贯彻实施,积极促进港澳台同胞更好地融入内地(大陆)生活,促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待遇。
(二)补助标准
2018年,天津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7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适当提高服务补助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市、区、镇三级财政按我区常住人口数、政府补助标准、三级财政负担比例,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8年,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镇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1.提高健康档案质量
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7%以上(2019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9%以上;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加大检查力度,保证档案信息真实完整。稳步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全面应用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开展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现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服务信息的互通共享。(社区妇幼卫生科)
2.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深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功能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国家要求,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至少开展一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专题宣传。(疾病预防控制科、社区妇幼卫生科)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以街镇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免疫规划建证率100%。要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合理布设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疾病预防控制科)
4.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各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并发放《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天津市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区妇儿和计生中心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导入信息,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85%以上。(社区妇幼卫生科)
5.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严格依照国家及本市项目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保持在85%以上。(社区妇幼卫生科)
6.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并通过书面体检报告或电子信息推送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并撰写我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分析报告。
60岁到64岁老年人健康管理参照国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社区妇幼卫生科)
7.提高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全区管理高血压患者达到4.5万,糖尿病患者达到1.8万。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发挥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在线培训合格医师和首席糖尿病医师作用,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社区妇幼卫生科)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科)
9.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开展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做好结案评估。肺结核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科)
10.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调养的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5%以上。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中医科)
11.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转介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艾滋病高危人群社区干预工作。(疾病预防控制科)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要达到100%。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三级网底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卫生院负责技术支持和督导考核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卫生计生协管服务工作,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负责的区域由各卫生院进行划分。社区服务站承担的卫生计生协管服务工作参照村卫生室进行。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对以上工作的考核。(法制监督科)
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扩大药具自助发放方式的覆盖面,开展药具质量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应用“互联网+药具发放”模式,进一步提升药具管理发放数据采集和安全服务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指导随访等活动,开展减少非意愿妊娠服务工作,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保障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避孕药具计划执行率达到100%,育龄人群满意度达到95%。(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14.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疾病预防控制科)
1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落实《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17年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津卫基层便函〔2018〕180号)要求,2018年底,居民签约数量和各类重点人群签约数量不低于2017年底水平;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落实20项民心工程任务要求,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护理服务,全年约4600人次;面向我区18个结对帮扶困难村居民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困难村中50%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用药管理系统,建立签约慢病患者的年度用药计划,保障签约居民就医取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政策,强化签约服务费政策执行落地。(社区妇幼卫生科)
16.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要求
2018年以街镇为单位,家庭盐样、人群尿样采集工作完成率达到95%以上;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水样采集、工程调查、儿童氟斑牙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疾病预防控制科)
2018年为60-74岁居民开展大肠癌筛查。(疾病预防控制科)
2018年为在校的7-9岁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窝沟封闭率达到18%。(疾病预防控制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逐步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社区妇幼卫生科)
实施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完成2018年妇女儿童受益人数工作指标。(社区妇幼卫生科)
配合市急救中心,完成我区急救站点的规划、布局,提高我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健全全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医政科(医管科))
17.发挥乡村医生服务作用
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6〕32 号)要求,积极推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参照《村卫生室承担及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表》(见附件3),合理确定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各卫生院与辖区乡村医生签定年度服务协议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不含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和院前医疗急救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相应服务的人均经费补助达到22元,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合理补助,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开展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结算挂钩。将乡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调动村医积极性。鼓励对镇村两级实行分别核算,保障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2018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指标见附件4。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推进高血压医防服务模式转变。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实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1130号)(见附件5)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为突破口,以信息化为支撑,在市级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专业指导机构(市胸科医院与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的专业指导下,通过“五统一”,即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提高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能力,促进预防与治疗有机结合,规范合理使用药物,最大限度地将患者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控制高血压病情发展,减少并发症,改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与社会负担,让群众在基层切实享受到同质化、标准化的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做好国家基层高血压管理办公室在线培训,各基层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基层医务人员注册率达到100%,基层医务人员在线培训合格率100%。(社区妇幼卫生科、医政科(医管科))
2.积极推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
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重要意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两手抓”,在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下,确定区级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专业指导机构,按照“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的原则,精心组织,指导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探索促进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医政科(医管科)、社区妇幼卫生科)
3.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切实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结合津南区健康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等形式,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宣传力度
以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项目宣传力度。一是将提供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信息、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津南区政务网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市卫生健康委或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三是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继续在津南区电视台循环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五是开展现场宣传,实现辖区内社区和农村全覆盖,并做好宣传活动记录和材料留存。六是落实国家要求,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短信、微信推送)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七是与区残联相互配合,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
(二)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和调整居民健康档案表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流程、绩效评价指导方案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加强落实区级和院内培训和考核,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覆盖,着力提高《规范》使用的质量和效果。
(三)做好项目进展数据上报工作
2018年,区卫健委各责任科室继续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的要求,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数据,要对上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确保与天津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以及妇幼、疾控等专业信息化系统信息保持一致。数据上报情况及准确性将作为国家、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价
进一步突出区级评价主体作用,依托区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的监管,科学合理制订绩效指标,每年要对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半年、全年两次综合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各责任科室应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贯彻落实《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17年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25号)要求,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团队绩效工资以外的工作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多签多得,优绩优酬,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团队成员内部分配,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经费拨付和分配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的保障、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的考核力度。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奖惩,体现考核结果应用。
(五)确定补助水平完善资金支付方式
区卫健委和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55号)、《关于修订〈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29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16〕23号)及《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标准(2018年版)》的要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改变简单按照人口数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拨款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签约服务费是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在签约周期内履行相应的健康服务责任的费用,体现医务人员作为“健康守门人”和“费用守门人”的劳务价值。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按照签约服务全方位全过程健康服务的要求,签订协议、提供健康咨询,了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并实施健康干预、评估、管理,协调转诊、康复指导等服务所需劳务成本,由签约服务费予以补偿。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保质保量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在核定服务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辖区居民中的签约居民人数和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在拨付到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
(六)持续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水平
各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精神卫生、健康教育、避孕药具等服务项目开展业务指导、督导、考核和人员培训,应包括工作内容、覆盖范围、开展频次和工作考核的要求或规定。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方案)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保留记录,提供的业务指导、工作建议和反馈报告应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培训的内容应是项目的各类服务,至少有培训通知、培训时间、培训对象、授课老师、培训课件、现场照片和参加人员签到等。
附件: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电子版】
2.津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科室负责工作
3.村卫生室承担及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表
4.2018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指标
5.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实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1130号)【电子版】
6.2018年度津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计划表
7.天津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电子版】
8.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标准(2018年版)【电子版】
附件2
津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相关科室负责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责任划分:
社区妇幼卫生科负责组织落实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牵头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组织落实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大肠癌筛查和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中医科负责组织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法制监督科负责组织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
医政科(医管科)负责组织落实院前医疗急救项目。
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运行保障。
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责任划分:
社会保障科负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委做好经费使用的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区残联相关科室责任划分: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与指导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实施。
附件3
村卫生室承担及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表
项目类别 |
服务对象 |
项目名称 |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
☆1.建立健康档案 |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二、健康教育 |
辖区内居民 |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7.结合信息化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三.预防接种管理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8.预防接种管理 |
*12.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管理 |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26.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27.体格检查 |
☆29.健康指导 |
辖区内60-64岁常住居民 |
*30.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
*31.体格检查 |
*33.健康指导 |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
|
☆(一)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34.检查发现 |
☆35.1随访评估 |
☆35.2分类干预 |
☆36.健康体检 |
☆(二)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
☆37.检查发现 |
☆38.1随访评估 |
☆38.2分类干预 |
☆39.健康体检 |
☆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40.疑似患者发现及诊断复核 |
☆41.患者信息管理 |
☆42.1随访评估 |
☆42.2分类干预 |
☆43.健康体检 |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 |
☆44.筛查及推介转诊 |
☆45.第一次入户随访 |
☆46.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
☆47.结案评估 |
☆十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50.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
☆5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
☆5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
☆5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54.艾滋病防治 |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5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
☆56.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
☆57.学校卫生服务 |
☆58.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
☆59.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十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辖区内常住居民 |
*6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二十、大肠癌筛查 |
辖区50-60岁常住居民 |
*84.大肠癌筛查 |
*85.高危人群随访 |
备注:标记“☆”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别与项目,标记“*”为天津市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别与项目。
附件4
2018年津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指标
一、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7%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5%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家庭医生签约数量和各类重点人群签约数量不低于2017年底水平
——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18%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任务指标: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完成60-74岁居民大肠癌筛查
——完成年度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任务指标
——配合市急救中心,完成我区急救站点的规划、布局
2018年津南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单位:人
单位 |
高血压 |
糖尿病 |
咸水沽镇卫生院 |
11611 |
4644 |
葛沽镇卫生院 |
5513 |
2205 |
小站镇卫生院 |
6270 |
2508 |
双港镇卫生院 |
5954 |
2382 |
辛庄镇卫生院 |
3252 |
1301 |
双桥河镇卫生院 |
3064 |
1226 |
八里台镇卫生院 |
3395 |
1358 |
北闸口镇卫生院 |
3685 |
1474 |
双闸卫生院 |
2256 |
902 |
合计 |
45000 |
18000 |
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标对照表
单位 |
签约服务任务量 (人数) |
民心工程任务量 (人次) |
咸水沽镇卫生院 |
45975 |
1261 |
葛沽镇卫生院 |
23030 |
626 |
小站镇卫生院 |
24690 |
639 |
双港镇卫生院 |
24947 |
495 |
辛庄镇卫生院 |
13128 |
376 |
双桥河镇卫生院 |
12646 |
330 |
八里台镇卫生院 |
12757 |
282 |
北闸口镇卫生院 |
15427 |
376 |
双闸卫生院 |
9515 |
215 |
合计 |
182115 |
4600 |
附件6
2018年度津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计划表
考核结果排名 |
奖励资金(元) |
1 |
50000 |
2 |
30000 |
3 |
20000 |
4 |
0 |
5 |
0 |
6 |
0 |
7 |
-20000 |
8 |
-30000 |
9 |
-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