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建委关于印发津南区
煤改气(电)工程安全暨确保百姓温暖过冬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区建委会同区各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津南区煤改气(电)工程安全暨确保百姓温暖过冬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抓好工作落实。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南区煤改气(电)工程安全暨确保百姓
温暖过冬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8年2月1日
1月24日至28日,国务院督查组对我市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为坚决贯彻落实督查组反馈意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百姓温暖过冬,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我区关于煤改气(电)工程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从1月31日至2月10日,在全区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安全和确保百姓温暖过冬大检查大排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依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结合天津市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通知》,为确保老百姓温暖过冬、消除安全隐患和该项工程的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立即开展全区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以燃气场站、燃气电力设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一批典型事例,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整改、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工作,全区上下联动做好迎接市级检查组督查、抽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务必关注环节,完善相关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和例会制度,逐一对账销号,尽快落实政策补贴,统一口径。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安全大检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级部门及乡镇、相关企业,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一)成立煤改气(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瑞均
副组长:王智毅殷学武 陈世忠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考核办 区发改委 区农经委 区建委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区安监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环保局 区规划分局 区国土分局 各镇人民政府 燃气公司 城南电力公司
(二)成立煤改气(电)工作检查督查组。
区建委会同区级各部门成立四个检查督查组,分别由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副区长殷学武、王智毅、陈世忠为带队领导。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总协调调度,建立全区例会制度。
区督察考核办配合区政府督查组开展全区督查。
区发改委负责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推动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区农经委配合发改委尽快实施补贴政策落实落地,负责收集归档农村地区煤改气(电)相关资料。
区建委制定全区工作方案,编制安全大检查内容,配合区政府督查组开展全区督查,负责收集归档城市地区煤改气(电)相关资料。
区环保局配合区政府督查组开展全区督查。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确保资金拨付及资金监管。
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委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按时间节点办理工程手续。
区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工程安全实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设备的检验,确保设备以百分之百的完好状态投入使用。
各镇总体负责本辖区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检查方案并推动落实,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排查,组织推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相关企业。负责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制定企业自查整改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完善项目手续。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区范围内,对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以及供热保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开展地毯式清查和全方位检查。
(一)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对LNG/CNG供气站质量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安全阀、防雷、防撞、泄漏报警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对室外燃气设施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进场材料、调压箱、架空管线敷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对室内供用气系统质量安全,重点检查壁挂炉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灶具甩口阀门是否丝堵封堵,灶具连接管是否使用安全软管连接。
同时对工程档案资料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二)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重点检查室内接地系统是否连接完好,无接地线地区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供电线路是否存在违章占压、破坏供电线路、设施情况,是否在线路上动土施工,燃气管线与电力线路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安全距离,供电线下是否有堆物(违建),是否存在树线矛盾,是否存在施工工艺不合格问题;成片区增添大功率用电取暖设备的是否提供给供电企业用电负荷资料,是否经过电力公司核算,是否存在私搭乱接现象;户内工程施工企业是否具备施工资质,户内线缆截面、空气开关开断能力是否满足负荷要求,采暖器与墙壁是否保持安全距离,附近是否存在可燃物等。
(三)政策落实、补贴资金保障方面。
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区财政运行补贴发放到位情况,配套支持政策宣传解读情况,特困群体帮扶救助到位情况,温暖过冬巡查走访落实情况。
(四)手续办理方面。
重点检查招投标是否合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是否达标,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责任人要签字)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检查整改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检查阶段(1月31日-2月6日)。
1、企业自查。
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企业从LNG /CNG供气站、室外燃气设施、室内供用气系统、室内外电力设施、工程档案、落实安全工作情况6个方面,对所负责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整改销号。对国务院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要重点处置,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属地镇政府进行反馈。
2、各镇检查。
按照市政府部署,坚持“谁牵头建设、谁牵头检查”,镇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大检查工作。各镇对企业自查情况及本区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台账,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专门台账,重点组织督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第二阶段:区级督查阶段(2月6日-10日)。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建委会同区级各部门成立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副区长殷学武、王智毅、陈世忠带队检查。在企业自查、各镇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镇开展督查。重点对国务院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点名的项目,进行百分之百复查核实,对共性问题采取延伸检查、随机抽查;对属地政府制定整改检查方案、开展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明察暗访。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月31日-6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将隐患整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镇隐患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及时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情况,定期形成报告报送区建委汇总。
1、立即整改(1月31日-2月10日)。
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大检查首要事项,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整改,彻底解决安全隐患。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开展联合检查发现并通告的隐患问题,各企业要通过施工改造立即解决。同时,各镇必须完成入村入户温暖过冬巡查,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救助。
2、限期整改(1月31日-3月31日)。
对受气候条件限制,难以立即消除隐患的重点部位、关键点位,各企业要向镇政府递交整改承诺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等,确保3月底前整改完毕。同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不出问题。
3、完善建设手续(1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政府是完善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建设手续的第一责任人,完善工程建设手续是“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全力协调办理各项建设手续,特别是要推动属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到6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此次国务院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专项督查,是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次检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和市政府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属地管理部门和企业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隐患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领导责任,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管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有关部门要有“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相互支持,服从大局,层层压实责任。
(三)严厉处罚问责。
各镇对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中的典型问题,立即启动调查处理,坚决进行处罚问责。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不认真等各类问题,严肃问责追责,从严从重处理,做到边查、边改、边通报、边处罚,彻底整治一批重大隐患,确保我市煤改气、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及时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镇村和媒体监督作用,对隐患问题突出、工作不严不实、政策承诺不及时落实等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安全、共治隐患的良好氛围。
附件:检查要求和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