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政发〔2008〕44号
双港镇关于搞好2008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及基层民兵连:
为搞好我镇2008年兵役登记工作,扎实做好平时的征兵准备,确保今冬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做好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兵役登记工作,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为依据,以打好征兵工作基础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区征兵办《关于搞好二○○八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本着抓重点,突难点,求质量,保落实的工作思想,按照摸清底数、依法登记、选准对象、跟踪管理、保证应征、注重质量的基本思路,抓好兵役登记工作的落实。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及我镇后备力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兵役登记时间和对象
今年兵役登记工作的时间从 8 月 1 日 开始, 8 月 25 日 结束。登记的对象为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 年满18周岁~22周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符合年龄条件,户口不在本区的辖区内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应登记;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如本人愿意也可登记。凡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不登记,服过现役、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不登记。被司法机关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或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以及正在劳教的人员暂不登记。
三、兵役登记的方法与步骤
为规范兵役登记工作程序,扎实搞好登记,确实打牢征兵工作基础,各村分三个阶段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调查摸底阶段。从 8 月 1 日 ~ 8 月9 日 ,在各连队搞好组织计划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及时发布兵役登记的通告,明确登记时间、地点、人员和要求并及时对本村适龄青年情况摸底,切实掌握适龄青年底数和分布情况。
(二)登记核对时间。从 8 月 9 日 ~ 8 月22 日 ,各村设兵役登记站,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对其进行政治初审、身体目测、查验户籍、身份证、学历证,弄清本人家庭情况,由区征兵办核准后,填发《兵役登记证》,各连队要按镇武装部下达的预征对象任务,确定预征对象,为征兵上站体检打好基础。
(三)汇总上报阶段: 8 月 23 日 — 8 月 25 日 。各连队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公民兵役登记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由民兵连长亲自携表报送镇武装部。
四、几点要求
1、各村领导要高度重视兵役登记工作,民兵连长安排好工作,认真搞好兵役登记。
2、要认真搞好《兵役法》和兵役登记的宣传工作。
3、各类表格要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镇武装部 8 月 20 日 对各村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附:预征对象分配表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军事 兵役 登记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