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名    称 :
关于2009年双港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554/2020-000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港政发〔2009〕4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港政发〔2009〕4号



关于2009年双港镇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责任制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提出2009年双港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责任制部门共同努力,使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1、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分把关口。各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

2、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村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控点的作用,做好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责任制部门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实出厂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采取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提高企业食品全安全管理水平。

4、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和教育,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全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1、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按照区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各责任制部门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工作,探索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完善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进一步发挥食品监控点的作用。完善基层监管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各村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对监控点的管理,聘用责任心强、富有社会道德意识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镇食监站要加大对协管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开展对监控点的考核,合理使用协管员补贴,探索奖励机制,调动其积极性,确实发挥各村食品安全监控点的作用。

3、完善双港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按照《天津市津南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调整完善应急组织结构,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保证应急组织、人员、物资到位。对各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反应迅捷,措施有效,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视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锻炼和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4、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辖区各环节基础档案,重点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原辅料特别是添加剂使用情况、基本工艺、产品销售情况;农产品基地分布、种植养殖品种与数量、农兽药使用情况、检测办法;机关、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底数;小作坊、小餐饮、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基本情况;集贸市场、自发市场分布、销售食品状况。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围绕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围绕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重点场所;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主要节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相关部门突出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区执能部门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着重解决以下监管难题。一是农村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除氟站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加工销售桶装水行为,确保村民饮水安全;二是深化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要切实发挥餐饮监管部门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作用,抓好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做好聚餐备案登记,做好现场指导和检查治理工作;三是将各类食堂特别是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将作为监管重点。敦促办证、从业人员体检,规范加工程序,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四是规范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研究相应管理措施,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三)加大环节监管力度,促进工作再上新水平

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大力抓好源头治理,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逐步建立有效的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控制能力。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强化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3、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严厉打击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行为,针对学校食堂与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操作间与餐具消毒、季节性高风险食品。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深化进货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关,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严把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安全控制关,下大力气规范农村家庭集体聚餐、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经营行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完善食物中毒处置预案和救助体系。

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食品  安全监管  工作意见通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