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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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加强本镇域各类工程施工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554/2020-0008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港政发〔2009〕12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财政审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内容概述:
根据市区建筑业劳务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凡为我镇各级各类项目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要在本镇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

 


港政发〔2009〕12号


关于加强本镇域各类工程施工项目

税收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组:

根据市区建筑业劳务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凡为我镇各级各类项目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要在本镇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各项目要保证严格落实属地化税源的管理办法,通知和联络施工单位紧密配合镇工委、财政、建筑公司完成属地项目登记和统计工作。需在本镇结算而未在本镇纳税开具的发票,镇财政和财务部门不予结算。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财政  项目  税收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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