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港政发〔2015〕27号
双港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我镇决定自2015年6月20日至9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港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组 长:曹孔承
副组长:吕仲连、刘 琳、周嘉耕、魏桂有、胡宗平、邢洪瑞、张宏彬、李松伦、许 光、商晓东
成 员:镇安委会各责任制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
主 任:李松伦
副主任:宁培友、陈 明
二、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及内容
镇安委会下属各责任制部门依照行业、区域管辖范围,对相关各类生产或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人员密集场所
(1)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证完好有效。
(4)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5)是否违反消防法规、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
2.易燃易爆单位
(1)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证完好有效。
(4)是否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
(5)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不足、堵塞或营业期间锁闭、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6)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3.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集中区域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4.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火灾高危单位
(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单位的排查整治方案、计划;对自身确无能力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协调解决。
(2)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岗位员工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是否每季度进行1次全员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并定期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是否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是否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1次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5.重点行业
(1)是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部署并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3)是否在行业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培育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4)是否严格落实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安监要加强对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5)是否针对系统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按期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前)。各责任制部门根据全镇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1.全面排查(6月20日至6月30日)各责任制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健全基础信息,确保不留遗漏。同时督促各类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
2.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20日)各责任制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推动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3.“回头看”(8月21日至9月10日)对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排查整治的工作落实情况和是否有反弹现象发生,对隐患单位拒不整改、难以整改、屡教不改的,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并由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5日前)。镇政府将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组织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各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安监站)。各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