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党发【2015】32号
中共双港镇委员会 双港镇人民政府
印发《双港镇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
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强调指出要认真汲取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8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津党发[2015]13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即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最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现将《双港镇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2日
双港镇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8月15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天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5]13号)要求以及8月17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重点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证照取得和主体依法准入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11、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落实: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重点检查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镇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彻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仓储、运输等行为,整治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问题;整治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2、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违规受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3、工业企业:以冶金、石油、化工、涉氨、粉尘涉爆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冶金和涉氨企业未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制定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等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4、公共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整治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未经检测、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安装和检修未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作业现场未实行专人监护等问题。
5、天然气输送管道:以天然气输送管道和罐区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天然气输送管道等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及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违规充气站、加压站,私营换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6、交通运输:以货运专业运输单位、危险品运输单位,校车、农用运输车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运营资质、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7、建设施工:以镇域内在建施工工地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农民工宿舍用电实施严查严管,严防触电、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烟花爆竹:重点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存放或未按规定清理剩余烟花爆竹、在居民区私自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存在问题
1、监管责任意识和监管履职情况不到位
一是监管责任意识不到位。个别分管领导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理解有偏差,思想认识不到位,督促各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力度不够。部分责任制部门对镇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不够重视,重点时期周、月报工作情况和小结上报不及时或根本不报。
二是监管履职情况不到位。部分责任制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基础档案资料不完善,甚至出现日常巡查或检查工作没有文字记录现象;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没有认真地研究分析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法,对安全工作有推诿和畏难情绪。
2、部分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安全意识不到位。由于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效益不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彻底,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部分企业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不及时,导致盲目上岗作业。从业人员对从事的岗位安全认知不足,缺乏处理险兆事故的能力。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不知所措,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目前,我镇257家工业企业中,除少部分企业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外,大部分企业由于规模所限,安全管理人员还担负着其他工作。由于兼职过多,安管人员无法集中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当中,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成了摆设,不能有效去推动、落实。
3、人员密集场所违法经营问题严重
一是镇域内部分洗浴、酒店、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验收未通过,属于违法或违规经营。
二是何庄子市场内存在无证照小旅馆违法经营问题。
三是镇域内无证照黑网吧、KTV违法经营问题。
四、时间安排
安排部署阶段: 8月25日前
排查整治阶段: 8月26日至11月30日。
督查总结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五、检查分工
1、危化涉爆检查组:
负责领导:马春连、周嘉耕、李松伦
责任部门:安监站、运管站
检查范围:镇域内气体经营单位、加油站、危品使用单位
2、工业企业检查组:
负责领导:曹孔承、周嘉耕、李松伦
责任部门:安监站、工委、园区安全部
检查范围:镇域内重点防火、人员密集企业
3、建筑工地检查组:
负责领导:张宏彬、商晓东
责任部门:建筑公司、赤龙开发公司、建委
检查范围:镇域内各在建施工工地、公共基础设施施工工地
4、密集场所检查组:
负责领导:刘琳、周嘉耕
责任部门:三产办、商业运营办、文化站、教委
检查范围:镇域内宾馆、规模饭店、洗浴、批发市场、大型生活超市、文化娱乐场所、镇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
5、密集场所检查组:
负责领导:吕仲连、许光
责任部门:政办、民政办、农委
检查范围:机关及各机关食堂、养老院、泵站
6、居民社区检查组:
负责领导:胡宗平
责任部门:社区办、各相关社区、港汇物业
检查范围:各社区楼宇、社区公建设施、周边商户
7、各村、硫化氢检查组:
负责领导:赵凤菊、吕仲连、各村书记、主任
责任部门:各村、执法队、市容办
检查范围:各村未拆迁滞留户、已拆迁未供地块、市容涉及清淤、下水道排污等
六、工作要求
各分管领导、各责任制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范围监管责任。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管责任。各分管领导及责任制部门要认真吸取天津港8.12事故的深刻沉痛教训,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理念,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自身分管的领域严格按照检查分工组织好相关部门,对照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制订好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具体检查方案,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严格监督检查,做到立查立改。各责任制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督促被查单位制订具体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问题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及镇安委办,由镇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加重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3、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留有痕迹。各责任制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牵头,指派专人负责,所有检查必须留有痕迹并归档留存。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检查记录(复印件)、检查情况小结(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由镇安委办整理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