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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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双港镇2016年度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554/2020-001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双港政发〔2016〕34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双港镇2016年度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

为扎实搞好我镇今年征兵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夏季征兵任务,依据津南征【20161号《二O一六年度征兵工作实施计划》精神,现就做好我镇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决策指示,紧紧着眼征送优质兵员这一核心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摆布力量,精神筹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兵员征集任务和大学生征集规定比例。

    二、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男性青年为截止20161231日前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61231日以前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在天津,且取得天津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外地户籍适龄青年,可以在经常居住的区县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征兵全面实行网上征集,所有新兵全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流转。应征公民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691日,新的兵龄一律从91日起算。

三、阶段划分

(一)组织准备阶段(82日前)。主要是掌握预征对象情况,摸清兵员度数,调整镇征兵领导小组,组建征兵办公室。

(三)体格检查阶段(82日至10日)。以镇为单位,组织男性预征对象到区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并搞好心理测试和病史调查。

(四)政治考核阶段(811日至31日)。严格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深入细致做好逐级考核、联合考核和走访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应征青年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审批定兵阶段(91日至10日)。区征兵办协调各接兵部队,逐批进行审批定兵,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做好新兵启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新兵输送阶段(911日至30日)。按照新兵运输计划组织新兵输送,并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欢送仪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工作总结阶段(101日至31日)。主要是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并有针对性地配合部队做好新兵到达部队后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完成征兵任务、保证新兵质量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村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主业观念,切实把征兵摆上中心位置,做到主官主抓、全员上阵、形成全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征兵全过程,突出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政策法规解读和先进典型宣扬,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手段,推进征兵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努力实现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要严格审查把关。要把政治质量摆在首位,认真执行新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对象,落实考核内容,确保新兵政治合格。要加强体检队伍建设,规范体检秩序,准确把握标准,深入开展病史调查,严防把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审查把关的作用,实行网上核对、现地比对,杜绝学历造假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落实集体定兵、会议定兵的原则,所有新兵必须全部上会、综合衡量、择优审定。

四要狠抓廉洁征兵。把廉洁征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践平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征兵工作全程。紧盯关键环节,公开征兵程序和工作人员信息,公示体检政考和定兵名单,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征集环境。持续保持大抓廉洁征兵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利用征兵名义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征兵工作阳光运行,健康进行。

                              双港镇人民政府

20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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