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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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双港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1211201120001870554/2020-0012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双港政发〔2018〕24号
主    题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双港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制定双港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完成国家,市、区下达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实现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 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6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1%,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1.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20186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排查登记。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严肃实施“一案双查”。

2.实施“散乱污”企业拆除腾退后土地再利用。相关部门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加快“散乱污”企业拆除腾退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培育工业发展新动力,加快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优化升级。建委、工委、农委等部门组织统筹腾退后土地实施再利用,助推“腾笼换鸟”。

(二)持续改善能源结构。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绿色取暖的部署要求,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利用热电联产、电力、燃气等多种方式,我镇已全部完成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将加强巡查监管,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依据《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减煤控煤措施,加强存量耗煤项目治理,大力化解煤耗增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3.深化燃煤设施治理。持续开展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2017年小型燃煤锅炉清零成果,确保不反弹。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实施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专项整治,2018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三)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

1.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提高绿色出行比重,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

2.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

1.着力破解“钢铁围城”问题。严格落实天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

2.加快解决“园区围城”问题。严格落实《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双港镇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保留天津双港工业区(市级工业园区);撤销取缔李楼工业区(村级工业园区),使我镇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水平更加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五)严格管控燃煤污染。

1.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配合周边双新、开发区等街镇,使得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标准的环境效益,依托燃煤设施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动态监管。

2.深入实施煤质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突出抓好煤质监管,落实优质煤供应和保障,监督煤炭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质管理、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采暖季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全镇经营性储煤场地,实行建档立卡、动态监管。

3.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依据《天津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方案》,落实市政府要求,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

(六)严格管控工业污染。

1.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对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治污减排;其中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10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9月底前完成供热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

2.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2018年底前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配套环保设施全覆盖,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等相关排放标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确保已完成治理的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科学安排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时间,20181015日前,每日10时至17时,原则上禁止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对涉及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确需在此期间作业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确保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同时配套使用污染防控设施。严格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30052017)要求,组织对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公开通报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落实《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2018731日前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作业提升改造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环保涂料,自201861日起,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年底前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服装干洗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其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3.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加快供热等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进度,确保供热企业2018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工业企业年底前完成。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建立一户一档,确保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封闭作业全覆盖,运输环节及厂区无组织排放严格管控。

4.坚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采暖季对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钢铁、水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运输,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5.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对已联网的重点排放企业严格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全面实施20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和10蒸吨及以上生物质燃料锅炉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

(七)严格管控扬尘等面源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对各类长距离施工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施工项目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出现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暂停投标资格、从重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2.统筹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天津市渣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3.强化裸地治理。对排查发现的33块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及时排查扬尘隐患并对治理措施进行增补,防止污染反弹。

4.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考核;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部位积尘浮尘,定期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重点清扫。对外环线以及与外环线相连的放射线,做到机械清扫每天2次、水洗路面隔天1次、洒水降尘作业隔天1次;其他普通国省公路水洗路面隔两天1次,洒水降尘作业隔两天1次;如遇重污染天气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每天湿扫路面1次以上。

5.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持续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力度;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要求;引导群众不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等;环内及其他重点地区坚决禁止露天烧烤。用好用足高架视频、无人机和卫星遥感技术,实现科技化监管全覆盖。

6.强化烟花爆竹禁放。严格执行《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八)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完成老旧车淘汰任务。组织实施机动车大户制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持续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监管。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完成市里下达的筛查任务。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完善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法,严厉打击未按规范进行排放检测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以货运通道为重点,强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机制,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2.优化中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措施。继续实施部分道路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通过既有道路设施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部分道路环路通行条件,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

3.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制定优化交通疏导方案。按照优化交通疏导要求,加强现场疏导,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4.强化新车源头管控。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家第五阶段标准(不含)以下的轻型柴油车。

5.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建委、运输公司、市容办、农委等部门建立分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监管,不达标工程机械坚决禁止入场作业。以施工工地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根据我市公布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组织落实,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6.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重点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售油违法违规行为。

7.全面推广车用尿素。公路沿线加油站点持续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车用尿素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九)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

坚持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十)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完成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遇不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响应迅速,将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降至最低。

2.强化预警应对能力。加强气象研判,精准化分析,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秸秆焚烧监控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成效。

三、组织实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是部门要坚决落实牵头治理责任,对纳入本方案的各项任务,逐一细化工作方案,全力组织实施,严格进度管理,严肃督查考核。二是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全面加大日常督查检查、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和深度,特别是对于涉及特许施工等特批事项,要制定细化监管方案,谁特许、谁监管,谁污染、问责谁。三是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点工作,充分用好法律、科技、经济、行政“四种手段”,将各项任务分解压实到工业园区、村、社区,狠抓落地见效,全力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

(二)狠抓组织推动。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度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抓早、抓细、抓落实。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协调调度机制,对照任务分工,逐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立即启动、全面实施、关死后门、倒排工期,确保不打折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求。二是要严格落实“天天应对、天天调度”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大空气质量保障和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可检查、可考核、能追责。

(三)狠抓执法监管。

一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强制执法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要加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协作力度,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坚决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执法不作为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严格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治污。

(四)狠抓考核问责。

一是依据《津南区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补充办法,运用经济奖惩、区域限批、公开约谈、组织追责等措施,严肃查处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年度任务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进行约谈;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和查处案件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及属于监察对象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在现有考核问责工作的基础上,对任务进展滞后、专项整治不实、监管不力的相关部门,及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以及京津冀区域内部排名结果一并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四是充分发挥考核问责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大对村(居)、部门各级网格长(员)、专职环保网格员的考核力度。

(五)狠抓宣传引导。

全方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和成效,主动发声、专业发声、理性发声,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和一致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市民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密切关注舆情走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现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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