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村(居):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劳动节假期,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周二)下班前,各部门办公场所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妥善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值班人
员在岗,做好交接班登记。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
告并妥善处置;
三、节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的车辆统一交由政府办公室
指定地点封存停驶。节日期间因应急事项需要动用公车的,需经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四、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及作风纪律各项规定,勤俭过节;
五、节日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出天津市的要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