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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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 社区(村)管理的办法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63Y/2021-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

社区(村)管理的办法

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社区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居民社区(村)实施封闭式管理的要求,经区指挥部研究,实施各居民社区(村)凭证出入管理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个社区(村)要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关闭社区内篮球场、棋牌室等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并根据实际情况保留1-2个进出通道,各进出通道原则上要实行人、车分过。

2.各社区(村)要为管辖区内居民(村民)每人办理一张出入通行证,居民(村民)凭证进入本社区(村),外省返津需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3.各社区(村)要为管辖区内居民(村民)车辆办理通行车证,非本社区(村)居民(村民)车辆不得办证,且不得进入本社区(村)。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不得办证。行人及车辆通行证要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4.社区(村)进出通道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由物业人员、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在职党员等组成专门队伍,在检查点落实“一看一测九问一账一报告”等封闭管理防控措施。每岗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5.按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登记一般应采取电子登记方式,由需登记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来访人员登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确无法采用电子登记方式的,由卡口工作人员书面登记人员信息后录入“来访人员登记平台”。小区应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人员信息、进出时间、出入原因等信息。同时要求外来人员签订《承诺书》,并逐人测温。

6.居民(村民)持证出入社区(村)时必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或不配合体温测量人员提醒劝返,对不配合卡口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闯岗、冲卡”的,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7.外省(市)返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满后可向社区(村)申请办理出入通行证。居家隔离期间,各村居要为其提供居家生活必需品代买服务,并定期与隔离人员电话沟通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体现人文关怀。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以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为准。

8.快递、外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社区(村),可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通知业主做好防护措施后到社区大门(村口)外自行提取。

9.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居家隔离人员生活服务等具体事宜,切实保障群众日常正常生活。

10.各村居要加强对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排查登记,关心关爱特殊群体,保证其正常生活。

附件:1.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管理方案

2.承诺书

      3.温馨提示

                         

                            双桥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附件1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管理方案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需要,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全镇居民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物业、网格员、志愿者联合负责小区管理,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无物业小区由社区、村、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区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进出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人员提醒劝返。强行“闯岗、冲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核查登记小区来往人员、车辆。在小区进出通道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津的小区居民逐人进行登记。快递、外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小区大门外自取。

三、人员登记一般应采取电子登记方式,由需登记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来访人员登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因客观原因确无法采用电子登记方式的,可由小区登记人员手动记录人员信息后,录入“来访人员登记平台”。小区应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人员信息、进出时间、出入原因等信息。

四、严格落实消杀工作要求,每日两次对一楼大厅、电梯内外、电梯按键、门把手、楼梯扶手、垃圾桶进行消杀工作,认真做好消杀记录。

五、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向镇卫生院或疫情处置组报告。

六、加强出租房管理。全面摸排小区内出租房状况,对所有出租房出租方、承租人登记造册。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房屋出租方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如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暂停小区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杜绝小区内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篮球场、棋牌室等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要主动劝阻和举报。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知识、相关法规政策、生活防疫常识,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小区居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十、物业公司加强内部要求,加强管理,落实《通告》。制定考核办法,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各级督查、检查以及群众反馈出现的问题),经查属实,每发现一个问题,在考核总分中扣除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在考核总分中扣除5-10分。对于问题责任人和负责人要由物业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扣发工资、奖金、调离现岗、降职、开除等)报镇政府。

附件2

我是来自           (非本小区/村)来访人员           ,我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向天津市津南区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自2020110日以来未曾进出湖北省;未曾接触湖北省返津人员,也未曾接触有湖北省旅居史的人员;

2.来访前14天未曾到过其他发生疫情的地区;

3.未曾接触被医院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人员;

4.近期本人未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疑似病症;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村民)

小区封闭式管理的温馨提示

各位居民(村民)大家好:

为落实好居民社区(村)实施封闭式管理的要求,现提示大家主动配合做好如下几点:

1.按要求本社区(村)人员密集场所均应关闭,请大家尽量避免外出和聚集。

2.大家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入口登记、测温和出入证办理,进出社区(村)要随身携带出入证。

3.本社区(村)内出租房屋业主要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备出租人员情况。

4.外省(市)来津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备,并做到居家隔离14天。

5.为保护您和家人以及其他公民的健康,请大家积极举报未向社区(村)主动报告、未自觉居家隔离的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线索,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按照《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的规定,给予举报人最高500元人民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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